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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污水处理费调高低保户不受影响 政府给补助

2007-8-19 9:42:12
 
 

  自8月1日起,南昌市污水处理费由原先的0.22元调至0.5元。由于这部分费用放在水价里面一起征收,为了确保污水处理费调价后低保户原先享受的减免标准不受影响,8月15日,南昌市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减免措施,每年再拿出100万元补助低保户。

  根据自来水等相关部门的统计分析,南昌市低保户月平均用水量在10立方米左右。南昌市政府规定,每月按10立方米用水量对低保户给予补助,即每月补助2.8元。该项减免政策采取先征后返的原则,即供水部门先按调整后的到户水价收缴污水处理费。到年底,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城市低保户花名册,经市政部门审核后,由南昌市财政局统一拨款给市民政局,并由其一次性返还给低保户。

  据悉,南昌市目前有低保户3万余户,为推行此项减免政策,南昌市每年将为低保户补助100万元。(杨建智 汤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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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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