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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关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有关配套措施落实》的提案,让省政协委员、铜鼓县林业局高级工程师吴宗保改了又改。1月24日中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吴宗保有些羞涩地说:“提案还没有最后定稿,我今天下午还要再进行一些修改,准备晚上交上去。”
一份提案,让吴宗保感到的是沉甸甸的责任感。2004年8月,我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铜鼓等7个县试点,各地开始建立大片公益林。林改后,林地林木价值提升,吴宗保在工作中发现,实施禁伐政策后,以林业为主要收入的部分林农生活受到影响,有些林农提出补助费偏少的问题。吴宗保通过调查发现,公益林的建设需要得到林农的支持,也需要各级政府配套资金的支持。在我省周边的一些省份,省、市一级政府都安排了专项配套基金补偿林农,使林农的造林护林积极性随之提高。
要让山常青,更需要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林改后,林业部门对林地的管理功能弱化,农民的自主管理程度提高,因此,吴宗保建议,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自发性群众组织,采取有效方法保护公益林。他告诉记者,在铜鼓县,一些乡村开始建立“三防一联”协会,即“防火、防盗、防病虫害,联合经营”,这种模式强化了农民的自主管理意识,农民的管护权和经营权得到更大程度的释放。他认为,时机成熟后,这种模式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张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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