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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3月19日南昌讯(记者
王小军):3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西将在2008年度全省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经费中,安排220万元用于100所农村初中“新标准”项目建设,凡符合条件的学校申报此项目获批后将可获得专门经费安排。
每校2.2万元 自筹缺口资金
江西省将在2008年度全省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经费中,安排220万元用于百所农村初中“新标准”项目建设,各设区市按2.2万元/校,以1∶2比例自筹配套资金,由省级集中进行政府采购(对照“新标准”(第二种方案),申报学校除此之外如还存在资金缺口的,将由各设区市自行解决)。
学校名单3月31日前确定
根据规定,3月31日前,江西省各设区市装备站必须确定本辖区内的项目建设学校并将学校名单报省教育技术装备(仪器)站。各项目学校所需建设的项目名称(仪器、实验室)、各项目的产品品种类别及数量等计划最迟也不得晚于4月15日报至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仪器)站。
项目经费不得移作它用
此外,我省还规定各设区市100所农村初中“新标准”建设项目的经费不得移作其他项目装备;各设区市装备站应严格按“新标准”要求,确保本项目申报学校装备建设达标。对不能按期申报或申报后未能按期完成的各设区市,我省将于年中第三季度收回其本年度该项目的建设资金并将该部分资金转而投向其他设区市符合条件的学校建设。
【贴示】
新标准——是指江西省教育厅2007年3月颁布的《江西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第二种方案),100所农村初中的范围是全省各设区市所辖每县(区/市)1所农村乡镇初中学校。
申报项目学校所须条件:
校址固定(不再搬迁、调整)、有较宽泛的自然辐射面或影响力;
学生生源稳定、学校自身具备一定的办学规模和师资力量;
校园内无危房,实验教学用房(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等)及专用教室数量充足;
现有实验室建设与使用、管理已具备一定的水平;
项目学校原有仪器设备品种数占“新标准”(第二种方案)仪器品种总数的比例必须不低于90%,原有学生分组仪器数量不低于“新标准”(第二种方案)规定数量的85%;
按学科足额配齐了(专职/兼职)实验教师与实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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