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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12月26日南昌讯(记者
王小军):近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将如数退还学生交纳的07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书费。
10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秋季学期,各地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交费购买了2007年秋季学期的教科书。
因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将如数退还学生交纳的07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书费。各级教育部门确保在收到专项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交纳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全部如数退还,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在收到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足额下达到学校。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款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退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认真、准确测算需退还学生的资金数额,并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免费教科书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对于2007年秋季实际收取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安排资金,予以补足,并与上级资金同时下达。
据悉,各地退费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项检查,确保教科书退费工作落实到位,并把各地落实这项政策的情况作为测算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因素,对工作落实好的区市给予奖励。
禁止预收08春季教科书费用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通知》强调,不得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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