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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
今视网7月16日南昌讯(记者
李健):从即日起,我省农民个人自主创业,月营业额低于3000元的,城镇居民个人自主创业,在县城(镇)经营且月营业额低于3000元的,在城市经营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的,免征营业税。今天上午,江西省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新修订的《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
2005年,省地税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认真梳理了地方税收优惠措施,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措施上面推陈出新,出台了《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实行两年来,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创业者得到的税收优惠不断增加,通过对服务全民创业的地税政务环境的全面优化,使得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上升。2006年,据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数据显示,纳税人对地税部门的满意率达到98.2%。
 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肖晓兰
面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全民创业的新热潮,今年我省地税局在对《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的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修改意见300多条,经过综合分析后,对原100条措施中的62条进行了修订,删减和增加了部分条款,修改文字250多处,使之“更符合国家现行的最新税收政策,更适应依法治税的要求,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更符合全省的实际情况,更有助于支持全民创业”。
据了解,新的《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对大力促进民本经济的发展,支持高校毕业生、军队复员专业人员及家属、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就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为创业者提供公开公平的地税环境,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切实保护创业者合法权益,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支持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
 媒体记者就“新100条”中的热点问题提问
新闻链接:《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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