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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召开实施《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新闻发布会
今视网7月1日南昌讯 (柴劲松 记者
聂启蓉)今天上午,省人大召开实施《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江西省防震减灾工作。
据了解这次新修订的《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较2000年省人大通过施行的《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相比新增和修订了不少内容。
由于水库地震直接威胁大坝、库区和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引起重视。《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大中型水库等重大工程应当设立地震监测台网。在水库大坝和库区周围建设布局合理的专业地震监测台网,监视库区的地震活动。
九江瑞昌5.7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农村基本不设防,城市震灾高风险”是我省防震减灾能力的真实写照。为了不让地震灾难重演,《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地震动参数低于0.05g的地区,在经济许可的条件下,一般建设工程也应当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农村的地震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这次《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的修订,就充分吸收了我省开展农村居民抗震安全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其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农村民居等建筑,应当采取建设示范点、免费提供设计图纸等扶持措施,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引导村民采取必要的抗震设防措施,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和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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