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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6月24日南昌讯(许光洪 记者
李健):近日,省文明委授予庐山风景名胜区等5个景区为全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授予龟峰风景名胜区等9个景区为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这是我省首次表彰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目的是为了促进全省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
用和旅游经济全面发展,提高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省文明委专门下发了文件,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活动。各地各景区积极投入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在文明开发、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先进单位。在各设区市推荐的15个风景旅游区的基础上,省文明委组织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成立考评组,按照《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测评细则》,对这15个风景旅游区进行了实地考评。经综合实地考评、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群众投票评选,省文明委决定,对庐山风景名胜区等14个成绩突出的风景旅游区进行表彰(表彰名单见附件)。这项活动将对各地各景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旅游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山清水秀、和谐平安的新江西产生积极的影响。
附:省文明委授予首批全省文明风景旅游区、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省文明风景旅游区名单
1、九江庐山风景名胜区
2、吉安井冈山风景名胜区
3、上饶三清山风景名胜区
4、南昌滕王阁风景名胜区
5、赣州通天岩风景名胜区
二、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名单
1、上饶龟峰风景名胜区
2、新余仙女湖风景名胜区
3、宜春明月山风景名胜区
4、景德镇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
5、赣州三百山风景名胜区
6、景德镇陶瓷历史博览区
7、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8、九江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
9、宜春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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