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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缓刑犯,被拘留了四个多月的周正龙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还有什么比重获自由更为美好的呢?想必此刻的周正龙,一定为自己在二审法庭上做出“频频认错并强调是自己一人所为”、“在关键环节上装糊涂”、“屡次打断妻子证词”以及“反复向审判长提出不要让他的家人再出庭”等正确举动,而感到暗自庆幸吧?也许他还会教训试图把火往县林业局身上引的傻老婆,“一个女人家,你懂个什么!”
女人大概真的被公众和媒体的关注热情“污染”了,她以为只要公布真相就能救出自己的丈夫;可是,与官场周旋了那么长时间的周正龙心里更明白,想要重获自由,唯有低头认错,不给政府和法院惹麻烦,以恳求法院宽大处理。事实证明,周正龙到底没有白白参与一次轰动全国的假虎制造,他是个聪明人,他的判断是准确的——法院之所以改判“缓期三年执行”,主要跟周正龙的态度有关,因为法庭认为周正龙的认罪态度较好。
对于周正龙来说,重获自由的结果无疑是更为重要的。至于真相与正义,那不是周正龙的事,也不是辩护律师的事,更不是法庭的事,那只是打虎派和公共舆论的事。虽然舆论坚定地认为,所有挺虎官员都可能是拍虎者,唯独应该将周正龙排除在外;但无论如何,周老虎案已经走完了所有的官方调查程序和法律程序,它已经结束了,而且是圆满地结束了——如果周正龙真的是“把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那他也总算没有白扛。
自此以后,周老虎案将只能作为野史疑案,供好事者去考据研究;而在官方,总结大会都已开过了,涉案官员该处理的也处理过了,现在周正龙也回家了,如果仍有不知好歹的记者前去采访,那么除了“无可奉告”一定还是“无可奉告”。虽然绝大多数公众仍然坚信周正龙不是一个人战斗,周正龙只是一个替身演员,但是,借用一句北京来的林大官人的名言,“那算个P”。
别再去打扰周正龙了,别指望从他的嘴里套出什么真相,别忘了,他还是一个缓刑犯呢。“缓刑三年”暂时并不意味着免于处罚。他的律师告诉我们,只要周正龙不做违法的事情,基本不会再被收监,但如果周正龙三年缓刑期间还有违法行为,那么,二年半有期徒刑将在缓期结束后继续执行。说出周老虎事件真相,算不算“违法行为”呢?你我可能觉得不算,但周正龙肯定觉得算,被激怒的法院也可能认为算。因此,至少在三年缓刑期间之内,别指望周正龙会告诉我们什么真相。
三年以后,如果有媒体或者出版社善于抓住周正龙比较爱钱的那点“小嗜好”,答应高价给他写一个长篇专访,或者干脆出一本“我是深喉”的书,不再有牢狱恐惧的周正龙,也许会告诉我们真相的。当然,没准那会儿又有了更轰动的新闻事件,感叹“正龙拍虎算个P”的人们,也许已经对不过是贴了一层窗户纸的周老虎真相,不再有任何兴趣了。(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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