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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发布,条例中规定,中央党校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10月30日中新网)
党校工作条例明确的表明,党校的硕士、博士等学位教育要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纳入到国民教育中。这不能不说是党校的自我削权,具有极大的意义。
党校进行学历教育以来,社会上存在着极大的争议。198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指出:“各级党校的培训班、理论班,都要实行考试、考核制度和学历制度,根据入学前的文化水平和入学后的学制,所学课程,经过考试合格者,取得同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和待遇。”1995年7月,原国家教委在《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中指出,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
为什么在党校学历存在着如此大的分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任何学历教育,必须纳入教育部门的统一管理,毕业生文凭的颁发,由教育部进行统一认证,可是党校学历却脱离国民教育之外。这带来的危害就是,脱离了国家的监督。任何高校,必须要经过国家行政部门的监管,才能保证教育的质量。国家的学历教育只有经过国家的监管认可后,高校才能发放文凭。可是我们看到党校却没有做到这一点,很多党校都是自己监管自己,自己发放文凭。正因为如此,一些党校才违规办班。如前些年海南省委党校,就发生过违规办班,滥发文凭的事情,几千万元巨额学费都被私分。
只有所有的学历教育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教育行政部门才好根据社会实际和未来发展方向制定教育目标和计划。可是一旦党校脱离国民教育体系之外,教育行政部门就很难根据社会实际和未来发展方向制定教育目标和计划。如研究生,一旦党校有自己的培养计划,不纳入国民教育中,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就很难制定出究竟培养出多少研究升才能适应的未来社会。
党校脱离国家学位管理体系,那么就很容易在教育的质量上出现两个标准。教育行政部门有自己的标准,党校有自己的标准。这对社会是不公的,也带来了教育的混乱,最后伤害的是国家教育信誉。
国民教育的标准只有一个,现在党校自我削权,把党校的硕士、博士等学位教育自觉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这说明党校在教育上没有特权。共产党人不应该享受特权,那么在党校上也应是如此,没有特权的教育,才是公平的教育。
党校的硕士、博士等学位教育自觉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也能促进党校的自身发展。党校的学历教育只有接受国家教育监督,获得国家认可,党校教育才会获得社会认可,得到大家认同。如果党校在教育之外享受特权,那么这样的教育只会引起社会更大的反感,一些人想到党校接受学历教育也不愿意或不敢来。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发布,希望所有的党校能接受这样的削权,走进没有特权的教育,为党校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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