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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通过暗访的形式对全国停收“两费”的情况进行督察。(9月7日《京华时报》)
基于现实体验,权力部门的利益驱动是有惯性的,特别是一旦谋利成瘾,就很难心甘情愿地全身而退,对于一些以两费为生的部门来说,尤其如此。 因此,有消息称,一些工商所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就不足为怪了。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暗访的形式对全国停收“两费”的情况进行督察,就显得迫切而有必要。
遗憾的是,对“两费”督察尚存有若干细节硬伤。
其一,既然是暗访,何需大张旗鼓?暗访者,意即不让被督察单位和当事人知晓,惟其出其不意,惟其“神兵天降”,才愈显督察质量,也才能契合暗访之意。9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将施行暗访,但在这之前已经是天下皆知,有了这段缓冲时间,被督察的单位和个人显然有足够的时间应付。试问,暗访的消息是如何走漏的,是媒体自做主张地率先披露还是职能部门有意无意地主动爆料?
其二,既然是全国性的暗访,人力成本如何消化?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将派出16个督察组,深入到各地的基层工商所、市场等暗访“两费”停收情况。区区16个督察组,要暗访各地的基层工商所、市场,显然是不能承受之重。何况,时间只是区区一周。
其三,老子查儿子,到底有多大可信度?单向度自上而下地查访,不能说毫无收益,但基于现实记忆,这样的督察往往是老子打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外人看着雷声隆隆,内部人则心照不宣。就监督而言,同体监督也往往难见大的疗效,往往是到最后高抬贵手,不了了之。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则是异体监督,不能只让老子管儿子,而是要借助其他渠道,全方位地督察,比如能不能把暗访权交与个体户?能不能让工商所施行最大程度的信息公开?让公众参与绝不是简单地公布举报电话,而是需要构筑制度平台,使监督不致流于形式。
其四,暗访之后,如何惩处?观诸见报消息,关于暗访后的惩戒措施,付之阙如。笔者查了查前几日的消息,相关方面的信息也是语焉不详,比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张成山表示,对督察中发现的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等,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的责任,至于如何追究责任,一片模糊。
毫无疑问,停收“两费”是工商转变职能的必然,是从管理到服务,从单纯收费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一次良好契机。但是如果不解决好上述硬伤,谁能保证看似严苛的政令最终不会沦为牛栏关猫呢?(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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