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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评论:我国从1960年开始实行8小时工作制,至今已历时48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点击查看原文
6小时好,还是8小时好,这几乎是一个很傻很天真的问题,但从一个人大代表的口中说出来,颇耐人寻味,至少,它透露出了一个现实的制度困境——生存于效率时代的我们为车子、房子、票子奔波得太累了,机器尚需一定的时间休养生息,遑论流淌着血液的人类。
不过,这个颇具善意初衷的建议,在当下的现实语境下,似乎注定只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假设,一旦进入现实层面就会如同温室的花朵般脆弱不堪,缺乏起码的生存土壤,得利的并不是处江湖之远的普通民众,而仅仅属于居庙堂之高的少数特权者。稍懂经济学原理的人都清楚,资本是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缩短工作时间,看似是一种提高效率的好方式,但同时便意味着员工要付出更多的辛勤汗水,需要透支身体去拼搏,而如此努力地拼,收入不仅不会高,还可能会大幅下降。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效率的不断提高,只会让资方明白“原来同样的工作,6小时能完成,我何必付给你8小时的薪酬”的模糊道理,从而加剧资本对工人进行剥夺,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终极目的。
而机关则不同,因为在目前大锅饭式的行政体制下,干多干少几乎一个样,没有太大的区别,以至于,在很多地方,机关人员上班时间打牌打游戏蔚然成风,见怪不怪,很多人在单位仅仅只是混时间,反正不需要做太多事情,钱照样拿,倘若变成6小时,还可以少“受罪”2小时,又不影响收入,潇潇洒洒,何乐而不为呢?
事实上,6小时还是8小时,并不是太大的问题,关键是一个平等的问题,倘若缺乏一套官民一致的休假制度,6小时的工作制只会让公务员锦上添花,而普通百姓则只能陷入“雪上加霜”的困境。(徐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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