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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评论:7月14日晚,南宁市朝阳广场出现了两张离奇的“征男友”小广告,小广告竟公然宣称“小偷,你来做我男朋友吧”。在张贴小广告之前,该女子曾在南国早报网论坛发帖,公布了她的这一想法,记者也曾与该女孩联系,了解她此举的原因。点击查看原文
一位以“总挨偷的女孩”为网名的网友,在多次被偷后“幡然悔悟”,愿意认贼做男友,能够得到小偷男友的“保护”,以解屡屡被偷的困境。一方面是这名女孩频频被小偷光顾,而且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小偷屡屡得手。另一方面这名女孩不思悔改,被偷后不是及时总结经验,避免下次成为小偷的猎物。
在这名女孩屡次被偷后,不是增加自己的防范意识,却企图通过化敌为友的方式,与小偷成为一个战壕里的战友。靠小偷保护自己不被偷,与小偷结盟以保证自己不成为受害者。如此荒谬的主意,竟出自于一名广西某高校大三女学生之口。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这名女孩结交了这名“小偷”男友后,在自己的财物有了安全保障后,会不会对小偷男友心生反感呢?就算是这名女孩不会对小偷男友心生反感,这名女孩的亲朋好友在知道了其男友的“职业”后,会怎么看她。来自社会世俗、道德、法律的问题和观念,将和她的幼稚想法进行怎样的溶入。
一个人在成为小偷的受害人时,不是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不是寻求法律上的帮助。而是反其道而行,企图让小偷成为自己的男友,从而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一个人心理和性格上的扭曲,比被偷更可怕。做害人者的女友,以祈求自身不成为被害者。难道这名女孩就这么心安理得,享受着小偷男友的保护,倘若小偷男友把黑手伸进别人的口袋,她还会那么心安理得吗?
一个人在幼年时需要大人的保护,当一个人成熟后就需要学会自我的保护。找一个小偷做男友,当然可以增加防盗安全系数。但是一个没有正当职业的小偷男友,是不是无时无刻会出现在自己的身边,是不是无时无刻会陪伴在自己的左右。而且小偷属于“高危行业”,一次不慎就有可能被抓进监狱。如果小偷男友被判个一年半载,这名女孩也许还能够等待。如果她的小偷男友被判个十年八年,这名女孩是继续在没有安全保证的情况下等待,还是选择新的小偷男友以保障自己的财物安全。所以,在屡遭被偷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得多提防提防,提高警惕,或许这样也不会屡遭小偷的光顾了。(季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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