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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评论:陈良宇因涉嫌犯“三宗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上周在天津受审,法庭将择日宣判。在庭审中,陈良宇作了两分钟最后陈述:“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审判长表示其认罪态度很好。点击查看原文
“对不起”是一句套语,意思是对人有愧,表示抱歉。这句话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但是,陈良宇庭审连说三个“对不起”,表达了他对党、人民和亲人的愧疚。
首先,“对不起”表达了陈良宇对其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愧疚。陈良宇所犯的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属于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与非职务犯罪相比,职务犯罪的后果更严重,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不仅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还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降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其次。
“对不起”表达了陈良宇对其在国内和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愧疚。陈良宇曾经是中央政治局委员,是在国内外有很大影响的政治人物,所以他的职务犯罪与普通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不能相提并论。陈良宇的犯罪行为不仅给上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危害,也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再次,“对不起”表达了陈良宇对其家人和受其牵连的人所带来严重伤害的愧疚。在陈良宇案件中,涉嫌犯罪的还有他的妻子、儿子和弟弟。同时,陈良宇的一些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也卷入陈良宇案件中。作为一个高级干部,如果管不好自己,又怎么能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呢?
陈良宇的“对不起”并不能得到法律和人民对其犯罪行为的宽恕和原谅。陈良宇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就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绝不会因为他过去是高官就对他法外施恩,网开一面。同时,陈良宇的犯罪行为激起了民愤,从网友的评论来看,人们不希望因其“认罪态度很好”就对其从轻发落。陈良宇过去作为党的一名高级干部,对党的廉洁自律的要求应该完全清楚,所以他的犯罪绝不是“一失足”,而是主观故意,这也是人们不能同情他的重要原因。(罗天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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