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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专稿:爱看三国的朋友大多数对赤壁之战印象深刻,先不说曹孙刘三家如何斗智斗勇,仅仅是凭一场颇具奇幻色彩的借东风火烧连营便可说的上引人入胜。一千八百年后的八月底,在深圳宝安区上塘工业区也烧起了一把大火,只不过,听不到两军对垒的喊杀,只有七八十户“流动人口”和大约两百四十名“执法人员”,他们烧掉的不是连环战船,而是近千平米的“违章建筑”。
根据《南方都市报》9月1日的报道,深圳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为了拆除一处流动人口聚集的违章建筑,将违建住户拉到一边后,一把火烧掉了他们居住的窝棚。用报纸上的原话来形容,当时的场面就是:“近千平米的土坡上浓烟滚滚,一些地方仍有暗火燃烧,残破的瓦砾和烧过的家具三五成堆。”
按照负责此次行动的某位负责人的解释,这些违章建筑紧邻水库,住户养猪的污水很容易侵害到全区的水质安全,而且,地铁4号线又计划由此经过。也就是说,为了保证更多数人的饮用水安全和交通出行方便,不得不对这一区域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至于为何采取“火攻”的方式,理由则是“那样拆得比较干净彻底,而且道路狭窄,车开不进去,很难把违章建筑的材料卸下后运出去。
”毫无疑问,如此经不起推敲的理由没有丝毫说服力,公众从这场大火的背后看到的只有对违建住户的漠视和某些执法者的强盗嘴脸。
违章建筑该不该拆,这几乎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但是,违章建筑应该怎样拆除,却是值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好好思考的。城市化的进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必然出现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即使像深圳这样很早就开放的城市,除了高楼大厦,也还是存在着“贫民窟”。这一点不仅在我国,哪怕是在纽约、东京这样的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也同样存在。虽然,这些低矮潮湿“私搭乱建”的窝棚看上去有点不和谐,但它们却是打工仔等低收入的流动人口的家。在他们眼里,这些窝棚确实远远比不上各种“豪园”、“名都”,但同样能给他们遮风挡雨,给他们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让他们能向着未来一步步地努力。如今,家被付之一炬,有谁考虑过他们的感受?在烧了他们的窝棚之后,我们没有看见任何组织或单位安排新的住所。
即使我们抛开感情,来谈法理,如此火烧违建的行为也存在诸多疑问。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住宅权,凡正常地、持续地有人居住,并被居住者视为“家”的地方,都是法律意义上的住宅。就算这一部分窝棚确属违章建筑,也应该先由法院裁定然后实施。同时,不论是宪法还是《物权法》,都对公民的私有财产作出了保护。深圳的执法人员仅仅是将住户拉至一边,并未组织将除了违建房屋之外的私有财产妥善安置好,反而是连同违建“一锅端”。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
记得若干年前,有一篇名叫《深圳,你被谁抛弃》的文章很令走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人警醒。如今,一个执法者知法犯法,藐视弱势群体,缺乏人文关怀的深圳恐怕将令更多的人离他而去。(冯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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