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咸阳一些乡村在吃水难、行路难等问题还没解决好的情况下,却热衷于投入巨资打造“示范村”,建广场、立雕塑、移大树,为建“新农村”甚至毁良田、挖果园;有的为了应付参观,还修起了“遮羞墙”。(《中国青年报》5月12日)
近年来,贫困落后乡村修墙以图“遮羞”的事情时有所闻,比如去年这个时候,甘肃永靖长达数公里的“遮羞墙”亦曾引得舆论哗然。这种自欺欺人的低劣招数之所以屡屡出现,暴露了基层权力的五种病症。
一是“媚”。修“遮羞墙”最主要的目的八成是媚上,以这种欺世的虚假景象让直接的上级领导面子过得去;而直接的上级之所以容忍这种做法(这种做法或可骗得了外人,却肯定骗不了直接上级),可能又是为了应付更上级的检查或外面的参观者,其心态中既有侥幸成分,可能同样也有“媚”的成分。
二是“瞒”。肯定不是所有上级领导都喜欢这种弄虚作假的做法,对非直接领导或只能“乘车观花”的外来参观者来说,“遮羞墙”的主要功能是隐瞒真相,为本地搽粉。
三是“愚”。为了媚上瞒外,就不惜公然造假,这种做法从本质上看非常愚蠢。这种扭曲的做法决定了其具体做法中进一步的“愚不可及”。比如据报道,咸阳目前着力“打造”的“示范村”中,有的基层政府为了“好看”,非得让农民把房子建成东西朝向。这样做,当然会使房子采光差,冬天御风效果也不好,这不是为农民增添困难吗?
四是“贪”。多个实践证明,一些令外人看来费解的“烧钱”工程,往往都有着一个共同的动机,就是从中用吃回扣、或惠及亲友的方式渔利。投入大把资金修建“遮羞墙”者,是否能够自证清白也同样令人不无疑惑。
五是“蛮”。不顾农民感受和承受能力而做出上述事情,这简直不是建设农村而是在糟蹋农村,笔者想问,强迫农民这样做是不是可以算上一种野蛮行政?
毋庸置疑,国家大力提倡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本好经。然而从多发的“遮羞墙”等事件中可以看到,好经也不能让“歪嘴和尚”去念。这些事件所暴露出的当下依然顽固的基层权力病,值得认真对待。(郭之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