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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评论:4月12日,中共宜昌市委作出决定,因驾车致一名小学生死亡,湖北省宜昌市下辖的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点击查看原文
湖北当阳女市长驾车撞死小学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许多媒体对该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其实,全国交通肇事每天都在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也并不少见,但这已经够不成热点新闻。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车肇事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反响,是因为人们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提出质疑。
从相关报道来看,范晓岚有自己的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手续齐全,驾车时并未饮酒,事故发生后立即向110报警,并没有逃逸或让司机顶替的情况,还登门向死者的父母下跪道歉。据初步调查,导致这起车祸发生的原因,是范晓岚事发时超速行驶。如果范晓岚驾驶的是私家车,这就是一起因违章驾驶造成人员死亡的普通车祸。但是,由于范晓岚驾驶的是公车,违反了“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的规定,所以受到上级组织的调查。
依笔者来看,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现象相当普遍。有些领导干部配有专车,但没有专职司机,平时以自驾为主;有些领导干部虽然配有专职司机,但上下班或节假日自己开车,只有公出时才用司机驾驶。领导干部为何热衷自己驾车?主要是为公车私用提供方便,自己驾驶可以全天候地使用公车,当然也不排除有些领导干部喜欢自己驾车的感觉。
按照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严禁私自驾驶公车。与这项廉洁自律规定形成极大反差的是,许多领导干部经常擅自私驾公车。从以往的案例来看,有的领导干部驾驶公车肆意违章,甚至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后找人顶替自己,或者用钱收买被害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可见,私驾公车已经成为影响领导干部形象、带来一定社会危害的“通病”。
笔者认为,解决领导干部私驾公车问题,除了严肃有关纪律外,根本措施还是走公车改革的路子。目前,许多单位公车数量多、排量大,已经成为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不可忽视的因素,公车攀比之风还在继续蔓延,范晓岚驾驶的丰田普拉多就有超标之嫌。如果机关单位不进行车改,公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就难以治理。从有些单位试点的情况看,公车改革可以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在机关单位全面推行?车改后,领导干部根据级别拿车补,既可以租车,也可以打车,还可以自驾私家车,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这样既可以减少公车私用,又可以给领导干部驾车的权利。笔者建议,尽快将机关车改作为一项“廉政工程”加以推行。(罗天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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