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评论:本月25日,中国的高校校园发生了一起流血事件,与不少西方国家的枪击事件不同的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是一名教师,而令人乍舌的是,施暴者是十多名身穿制服手持警棍的校园保安。根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北师大珠海分校教师丁志明因院内人事变动和院领导发生口角,结果被10多名保安围殴。事后,打人者扬长而去,头破血流的教师独自面对学生们同情的围观。点击查看原文
近些年来,保安行凶打人的新闻已经是屡见不鲜,有商场保安怀疑顾客偷窃就随意搜身暴打的,也有维权业主被小区物业保安打的头破血流的,甚至还有保安集体对抗有关部门执法队伍的。保安,保安,本意是保一方平安,却连连跟蛮不讲理,欺压弱小这样的事件联系在一起,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因此,在不少民众看来,这些打人成性的保安就像以前地主老财的家丁和狗腿一样,只要主人一声呼唤,他们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扑上去撕咬一番。
根据有关管理条例,保安在上岗之前都必须接受一段时间的入职培训,在这些培训之中,除了教导如何完成本职工作之外,也对保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为什么在经过了一定的培训之后,某些保安还是会把法律法规抛在脑后,将自己变成一个跟流氓没什么两样的打手呢?不可否认,大多数保安的文化素质也许只是平平,但是相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与你我一样不会是一个天生的坏人和施暴者,为什么他们穿上一身保安制服之后就变得面目全非了呢?
近日,针对保安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出通知,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文禁止保安人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等行为。实际上,在条例颁布之前,难道保安们不知道这些么?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去殴打某个公民么?所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对于保安而言,雇主就是他们的“大佬”,如果还想继续工作,继续赚钱养家糊口,那么这些“大佬”的每一句话都是金科玉律,必须一折不扣地遵守和完成。哪怕有些要求是违法违纪,但面对一个可以随时端掉自己饭碗的雇主,又有几个保安敢于坚守自己的原则呢?我们在谴责保安的暴力行为的同时,更应该认清他们背后的黑手。就拿这次教师被打事件来说,也正是学院领导打电话命令保安过来袭击丁志明的。保安被推上了前台成为众矢之的,很可能会成为替罪羔羊,而偷偷躲在幕后的“大佬”却有可能继续官运亨通。
在上面提到的那份新条例中也有规定,“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其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停止缴纳有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降低其劳动报酬以及其他待遇。”从法律上给广大保安松了绑,吃了定心丸,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究竟能走到何种程度,还需要我们的进一步观察。(冯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