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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专稿: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前日在“第十二届绿色中国论坛”透露:环保总局正研究独立型的环境税方案。目前已建议税务部门对生产重污染的产品征收环境污染税,未来将进一步研究开征污染排放税与一般环境税,条件成熟时还可设计不同的碳税政策。而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司长曹聪透露,财政部也已考虑开征环境保护税。(《第一财经日报》9月10)
近年来,国家环保局新政频出,环保风暴阵阵掀起、区域限批的利剑不时指向一些违规的地方政府,效果怎么样呢?连潘岳副局长也表示:虽然在短时间内立竿见影,但长期效果却十分有限。
太湖蓝藻暴发、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近日发出的:南水北调工程的调水水质正面临着被污染的威胁的警告,及媒体屡屡披露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这种说法提出了有力的证明。
为什么环保风暴摧不跨一个个污染企业?为什么各级环保部门手持法律之剑也奈何不得一个个早已理亏词穷的污染大户?说到底这些污染企业可以为当提供就业岗位、可以为当地上缴税金、可以使当地的GDP逐年攀升。
而部分地方政府在不科学的发展观和扭曲的政绩观指导下,把这些污染企业当作发展经济的“功臣”、政府的“宠儿”。面对一次次的检查,必然要撑起伞“保护伞”,使它们蒙混过关继续为祸。近是媒体披露的河南省卢氏县环保局领导班子集体被诉案中,就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2003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当时县环保局经过认真调查摸底,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星火冶炼厂列入上报名单之中,但在县政府的研究讨论会上却被一位主抓工业的副县长否定,从此这个企业就被名正言顺地保留下来。就是这个企业的污染,使卢氏县范里镇两个村出现高铅血症334人。
不难看出,只要地方政府不从扭曲的政绩观中“醒悟”过来,不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尽管国家环保局“祭起”环境污染税的利器,但只会使污染企业更加理直气壮。因为在地政府的撑腰下,环境污染税只能为污染企业披上合法的外衣和继续污染的借口。(赵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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