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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所根本不具备办学条件,且屡次违规招生,甚至“顶风作案”的院校,难道就因为它是公办高校,教育部就只能开出罚单,不能采取更严厉措施吗?
近日,教育部发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高校名单,中国防卫科技学院不在名单之内。这所创办于1993年,2002年“升本”的学院,已经连续第三年被“暂停招生”。目前,学院上下人心一片惶惶,众多学生面临拿不到毕业文凭,教师也为个人出路忧心忡忡。(《京华时报》5月14日)点击查看原文
名叫“防卫科技学院”,且校名中带有“中国”,相信很多人都会以为,它是隶属国家部委的学校,且以防卫科技为骨干专业。实际上,中国防卫科技学院创办时,确实跟中央部委有点瓜葛,却一直以民办高校身份运作。2002年,部委办的实体纷纷分离出来,中防院被交给远东公司举办,却阴差阳错一跃变成普通高校,并开办了众多专业。
主办中防院的远东公司,在2005年度166家央企的经营业绩考核中,是仅有的3家没完成考核指标的企业,根本就没钱拨给学校当办学经费。中防院校方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2004年中防院的国家拨款为零,完全靠“事业收入”生存,也就是向学生收学费。可以说,远东公司不但没尽到办学责任,而且根本没有举办高校的能力。
按理来说,作为普通高校,是不能“自负盈亏”的。建校15年的中防院,“地无一亩、房无一间,且多方面办学条件不合格,被几次勒令停止招生,早就应该撤销建制。然而,尽管教育部下过几次“黄牌”,该校不但没有停止招生,相反却不断扩张招生规模,让在校生总数达到一万多。众多私自招收进校的学生,不但交钱也拿不到正规文凭,而且因为毕业证在网上查不到,求职时用人单位根本就不承认,是正规院校出来的“黑学生”。
笔者想问,对一所根本不具备办学条件,且屡次违规招生,甚至“顶风作案”的院校,难道就因为它是公办高校,教育部就只能开出罚单,不能采取更严厉措施吗?或许,因为主办它的国企级别高,跟教育部大致“平起平坐”,教育部门不愿去多“得罪”?可教育部应当明白,现在对高校招生的种种不规范,民众已经反响十分强烈,“国字号”的高校也蒙人,难道不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吗?
稍有生活经验者都能知道,在街上违规摆个小摊卖东西,一会儿就会有城管来驱赶。一所校名带“中国”的高校,尽管是租的校舍,跟人“联合办学”,但它违规招收数千名学生,教育部等部门不可能不知道。笔者也绝对不相信,这几年被骗入学的中防院学生,没有一个人反映过问题。现在,对于中防院下一步的出路,校内充斥出售、改制等传闻,学校网站上只写着在“整改”。笔者期盼担负管理责任的部门,能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要再继续耽误广大学子的青春,损害中国高教事业的形象了。(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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