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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专稿
据11月10日法制日报报道,近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出现了一种“职业替身”现象,他们专门为喝醉酒或其他原因肇事的司机“顶罪”。兰州市交警部门表示,一经查实有人替肇事者顶罪,将严惩不贷。
在我的印象里“职业替身”好象只有替身演员,有一些演员完成不了高难度的动作,就请他们代劳,他们替身别的演员跳楼、撞车、冲火场、舞刀弄枪、吊钢丝,出生于水深火热枪林弹雨,吃冒险的饭,挣替身的钱,所有的喝彩却不是给自己,而是给自己所运替身的演员。不过一些政要们却是有“职业替身”的,希特勒就曾雇用过三个替身,据说当他们穿上希特勒的服装,并且由化装专家加以修饰之后,在20码之外是没有法子看出真假来的。三个之中,没有一个人的声音和希特勒的声音相象。这些替身的主要任务,是代替希特勒乘汽车在街头巡行、检阅部队或在其他不需要演说的场合出头露面。而在这些场合,往往有被暗杀的危险。美国打伊拉克的时候,有人说萨达姆也有好几个替身。如果说“职业演员”是卖艺的话,那么政客的替身多半是些替死鬼——卖身,光长得有几分相似还不行,还要舍得以命相替。
曾几何时,我们的社会已经出现了很多的“职业替身”:替人捉刀代考的枪手;为宽慰父母,租个男人陪同回家的所谓“男朋友”;替人哭丧的哭灵手,专为他怀孕生孩子的代孕人;以及职业陪床、职业陪逛、职业代骂……等等,真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看来,有人愿意出钱,有人就愿意挨打,“替身”确实可以作为一种职业的。
可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职业替身”呢?笔者也想不大明白,大概因为有这方面的需求才会催生这些新的“职业”吧;也可能是把他们类归为“职业替身”;也可能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缘故;也可能是这个社会已然高度物质化,人们连基本的道德都淡忘了;也可能是很多人出于无奈,不得已而为之。综观这些职业,真看不出有多么高级高档,想来想去也不外乎“卖艺卖身”的另一种呈现,如果一个人可以有更好的职业选择的话,想来也不至于去“替身”——让别人轻松享福,让自己吃苦受累,低人数等。比如法制日报所报道的那些为肇事司机“顶罪”的替身,我相信他们并不是不知道这样做会被“严惩不贷”,因为那些“有身份的人物”的真正肇事者“逃逸”后,警方只能把板子打在自己身上,但是还是“卖身”地去做了,总有些无奈之处。
其实,“替身”者固然要“严惩不贷”,那些“逃逸”者更应“严惩不贷”,因为他们为了逃避责任,为了顾及身份和地位,才会“想办法找‘替身’来‘顶罪’”,既有主观上的收卖他人,也有主观上的逃避责任,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板子不打在他们身上如何说得过去?
关于“职业替身”,笔者再补充两句。在笔者看来,权力、职位、财富的世袭其实也是一种“职业替身”。老子走了,子子孙孙轮着去享用权力职位财富,虽然也可能合情合理合法,但是那些子子孙孙其实就是老子的替身,只是人们把它叫“职业”,而不叫“替身”。(今视网友
廖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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