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监管海口职介市场的海口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专门发出节后求职警示,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求职时谨防陷入“中介陷阱”。无独有偶,天津有关部门提醒从业者要谨防劳动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布设的霸王合同、押金合同、暗箱合同、生死合同、卖身合同、双面合同等“合同陷阱”。
显然,在这个求职热潮中,在这个鱼龙混杂的求职市场面前,政府职能部门从求职者的切身利益出发,给予一种善意的提醒,无疑值得赞扬。“陷阱提醒”虽有必要,但仅仅是提醒还远远不够。毕竟,提醒并不能帮助求职者解决实际问题。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政府职能部门明知目前的劳动就业市场存在问题,也懂得解决问题的策略,可为何不“先下手为强”,对那些不规范的劳务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而让众多求职者去接受“陷阱”的考验呢?
笔者认为,政府的责任也不仅仅是提醒,最关键的还是要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地排除“陷阱”,为广大求职者和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用工环境。
社会没有理由要求消费者从购物就医、出行旅游、休闲娱乐乃至求职就业等各消费领域都要成为行家里手,知道如何防止上当受骗。事实上,消费者完全不可能成为方方面面的专家。
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应该是服务型政府和责任型政府。换句话说,政府不仅要忧民所忧、乐民所乐,还要安民所盼、成民所愿;不仅要有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更要多办利民之事。因此,在求职陷阱问题上,政府“明知山有虎”,就应该“偏向虎山行”,而不应该“偏让百姓行”。(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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