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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6·22”黄河小浪底特大沉船事故4名责任人卫东、韩德全、牛冬明、张水平在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民会堂公开受审。
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负责该案的管辖审理,三门峡市检察机关侦查起诉。7名辩护律师出庭为4名被告人辩护。据检察机关诉称,卫东,2003年9月任济源市交通局副局长、济源市港航管理局党支部书记,2004年3月兼任济源市小浪底风景管理局局长;韩德全,2001年4月任济源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牛冬明,2004年5月任济源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兼交通航运中心经理;张水平,2004年5月任济源市港航管理局桐树岭港监站负责人。
2004年6月,小浪底库区第三次调水调沙,河南省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调水调沙期间全面停止水上旅游活动,严禁旅游船只在库区内航行。卫东、韩德全、牛冬明、张水平不执行通知要求,导致“明珠岛二号”游船2004年6月22日下午在小浪底库区航行中倾覆,造成20人死亡、2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的严重后果。
4名被告人对公诉主要事实表示没有异议。由于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休庭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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