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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备受南昌市民关注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正式开始了。这是继该市年初试点销售200套经济适用住房后,首次面向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出售1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小雨难挡居民申购热情
昨日上午,记者随南昌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来到上海路街道上海路新村社区。虽然,秋风夹带着小雨透出丝丝凉意,但小小的社区办公室早被热情的居民们挤得满满的。前来咨询、登记的市民络绎不绝,场面异常火爆。
社区干部正在详细的指导前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如何报名、填写表格等具体事宜,一位居住在该社区的黄秀娴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一个单亲家庭,目前和女儿租住公房。在得到经济适用房昨日开始申请购买的消息后,她一大早就起来了,8点不到就赶到了社区办公室。本来还想着能排个第一名,结果谁知跑来一看,早有邻居先到了。
黄女士还告诉记者,社区的干部不但对他们登记申购进行了详细解释,还指导他们填写了表格,这可帮了他们的大忙,因为不少居民文化程度不高,对填表这类“细活”还真有点拿不下来。
经适房申购13日完成
南昌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本次经济适用房居民申购将在9月13日正式结束,而整个申报、审查工作将在10月左右全部完成。如希望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申购家庭),应尽快到居住所在地社区办公室领取《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后,随证明材料报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核实,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应对其所填内容认真组织评议,评议人包括单位领导和同事,并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的,予以盖章证明;再报居住地居委会,居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评议和入户调查,评议人包括居委会干部、社区邻里,对符合条件并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的,予以盖章证明。
区房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所报资料进行复核,并汇总后报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房办)审定。市经房办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查询房屋权属登记等方式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在报纸和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在《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的申请人,由市经房办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认定单,在一年内可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摇号中签排序,一年后须重新申请。
申购首日咨询多受理少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除各街道、社区办理登记外,房管部门还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接受咨询,而咨询电话目前快被打爆。截至昨日下午,仅上海路新村社区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的就有一百多户。但由于多数市民仍没有拿到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入认定证明,所以今天很多市民还是以咨询为主,真正能够受理的目前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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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经适房交易后
申请人不得再申购
8月底,我省公布了经济适用住房5年后可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那么这样的规定是不是也是刺激居民积极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呢?南昌市房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不排除这个可能性,甚至有些居民还会因为一些小利来帮有钱的亲戚朋友买房。但他相信大多数市民申购都是自住。
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同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和税费减免等款。此外,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后,该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将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这样也使很多市民打消了买经济适用房作为投资的念头。(洪芳萱
王炜 周斯文 韩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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