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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南昌市制定了《南昌市举报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记者了解,该奖励办法适用于对举报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奖励,其奖励事宜由负责农业工作的机构统一办理。获得举报奖励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所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
具体的被举报对象;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据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该办法将举报线索分为两级并且分级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一级:能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二级:能提供违法案件线索,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一级举报按照罚款金额的6%予以奖励,二级举报按照罚款金额的3%予以奖励;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罚款金额在2万元或者2万元以下的案件,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300元。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60日内凭有效证件前往农业部门领取奖金。(胡文春
张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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