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网讯
为了避免在房地产交易中有人提供假公证书蒙混过关,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房产,日前,南昌市房管局全面实行公证书的对比工作,即房管局在办理需当事人提供各类公证书的业务时,不再只是简单的看一眼,而是将到公证部门进行核实、比对。
由于核实公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从即日起,南昌市房管局对持公证书办理的各项业务的服务时限作
了延长。今后,凡持2006年6月30日以前由该市区公证处出具的各类公证书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其办证时限在原限时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延长2个工作日;持省内、市区以外公证部门出具的各类公证书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其办证时限在原限时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延长5个工作日;持省外公证部门出具的各类公证书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其办证时限在原限时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延长10个工作日。
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简化办证程序,南昌市房管局取消登记受理前的营业税、个税申报环节,即办理存量住房转让登记时,当事人不需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南昌市个人住宅交易纳税申报表》,待领证时再向地税部门申报。(王炜)
■相关新闻
南昌开始复核廉租房
昨日,记者获悉,南昌2007年廉租住房配租家庭的复核工作已于近日开始。4月20日至29日市房管局会同东湖区房管局、豫章街办采取上门核查的方式,对复核试点街办——东湖区豫章街办内的43户廉租家庭逐一进行了核查,其中有3户家庭被终止廉租家庭资格。
此外,还有2户家庭由于未在外租房存在套取廉租住房配租补贴的行为,已被停发配租补贴。(王炜 吴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