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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囚禁女友当性奴 对其进行性虐待(图)

2007-7-27 8: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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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遭恐怖情人凌虐、性侵,遍体鳞伤,不忍卒睹。

    台湾北部某大学女生在网路上认识水电工刘峻豪,交往后发现男友脾气暴躁,不想再来往,但刘不愿分手,变为恐怖情人。刘囚禁女友当性奴,变态性侵,还以狠毒手法凌虐,桃园地院
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十五年重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刘峻豪(27岁)自去年七月案发后即被羁押,他一再声请交保,但法官认为他恶性重大,太可恶,并担心他交保后找女生报复,目前仍羁押中。
   
    法院调查,女大学生是于去年初在网路交友认识刘峻豪,交往一段时间后,觉得对方脾气暴躁,加上家人也反对交往,去年七月女生放暑假回南部,提出分手要求。
   
    刘峻豪不愿分手,恐吓女生要找黑道对付她的父母;女生被迫随他北上,随即被挟持软禁在桃园县一家汽车宾馆。
   
    法院调查,刘峻豪换了五个囚禁地点,躲避女生家属找人,并逼迫女生当了一个月性奴。囚禁期间,刘峻豪变脸,用尽方法凌虐、恶整女生,包括强迫女生脱光衣服,呈大字型趴在地上听训和回答他的问题,如“有无交男友”,刘如不满意答案,就打她或“罚性交”。
   
    他恶整的手法还有,强迫女生裸体站在十公分宽的床头柜上,单脚站立、单手抓住窗帘,不准变换姿势,若手酸变换姿势,就用原子笔尖刺大腿,或以烟灰缸敲头部。
   
    除极尽凌虐,刘峻豪还以酷刑逼迫交欢,女生遭凌虐、被打断肋骨后又遭性侵;甚至以宝特瓶强行塞入女生下体,事后强灌女生毒品减痛,再性侵。女生被囚禁一个月后,趁刘不注意时逃出报警,送往医院治疗近一个月才出院。
   
    桃园地院审理时,刘峻豪辩称未囚禁女生,对方自愿和他上床;法官认为女生不可能在全身是伤、肋骨折断情况下,还愿意和他发生性行为。法官以性侵手法太残暴,重判十五年徒刑。
   
    恐怖情人逼她卖淫、行抢
   
    桃园警方侦办过多件男女交往后,男方变脸,形同恐怖情人,将女友推入火坑卖淫,甚至迫使当“菜刀大盗”的案子;变脸的男友还弃女方不顾,独自拿钱走人。
   
    桃园警方前年侦办一件性交易案,带回一对詹姓男女,詹女放声大哭说,男友没工作,佯称载她到汽车宾馆恩爱,谁知到了宾馆,男友不见人影,只见寻芳客上门要她脱衣,说已经付了四千元新台币给载她的男子,才知道自己被“出卖”。
   
    另一赵姓男子眼看着交往多年的女友即将临盆,不去筹措生产费用,反叫女友穿戴一身男装,手持菜刀闯入超市。

 
     
 
 
【我有话说】
编辑:李晓晓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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