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江西: 今视专稿 | 时政经济 | 科教文体 | 消费维权 | 社 会 | 视 频 | 人 物 | 今视时评 | 大众呼声 | 今视动态 | 公告栏 | 省 情
  省外: 国 内 | 国 际 | 科教 财经 军事 | 社会【法制 百态 趣闻】| 娱乐【八卦 影视 综艺】| 体育【综合 篮球 足球】| 更多关注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百态
 
 
76岁空巢老人以房产为条件 征干女儿陪度晚年

2006-3-20 10:42:30
 
 

  昨日,76岁的空巢老人李永清走进本报接待室,要用自己的房产作条件,诚征一名女儿陪自己安享晚年。

  李老家住渝中区人民支路65号,原是重医附二院职工,已退休21年。李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在武汉老家,二儿、幺儿分别移民美国和加拿大。李老伴是长航退休职工,六年前去世。

  老伴去世后,三个儿子均表示接李去一同生活。国外两个儿子多次提出回国接李,都被她拒绝。李说,国外文化差异太大,语言不通、生活方式不同,还怕处不好婆媳关系,加之她喜欢重庆,所以一直未同意。

  “一人生活太孤独。”李说,因年事已高,她冬天怕冷,夏天怕热,行动越来越困难。她也请过钟点工和保姆,但“钟点工太随意,想来就来,不方便;保姆刚建立感情又要走。”李是武汉人,在重庆没亲人,征得儿子们同意,她决定征一名女儿,回报是自己那套房子。

  李征女儿的条件是:年龄55岁左右,不愿再婚的单身女人;无家庭负担,无不良嗜好和复杂背景,身体健康无各种疾病;品质好,心地善良,性格乐观,勤劳能干,爱清洁讲卫生。李表示,应征女儿应负责她的饮食起居,能一起共同生活并为她养老送终,期间的生活等费用由李负责。共同生活一年后,如双方通过了解和接触均能适应,李将正式认应征女儿为母女关系,并找公证机关履行手续,遗赠自己使用面积为54平方米的房产。

  有意应征者,请拨打本报热线63820315报名。(向军 胡郭勇) 

 
     
 
 
【我有话说】
来源:重庆晚报
 
 
  [关闭窗口] [  ] [打印]    
 
相关新闻
 
 
  • 88岁老人无力照顾脑瘫孙子离家出走
  • 数千网民热议无人给患肺癌老人让座现象
  • 患肺癌老人公交车上苦苦哀求无人让座(图)
  • 男子打工月收入300元 接济流浪老人3年(组图)
  • 老人与十余条狗同吃同住达10年 欲为狗寻领养人
  • 老太失足跌落15米悬崖卡在缝隙中死亡(组图)
  • 独居老太为让儿女回家挥刀自残(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