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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是一句始自北方民间而今流传甚广的民谚。至于什么时候在课本上学到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只是每每遇到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无奈时,会很自然地想到这句 话。
前几天在某电视台的一档节目里看到一个故事。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Q对着镜头哭的稀里花拉,口口声声地呼唤着一个男人B的名字。原来Q与B是同居三年的恋人,头一天还恩爱有加的B在某个早晨出门之后就失去了消息,Q不停地诉说着两人之前的幸福生活,那种对于恋人的思念之情溢于言表之中,让人看着无不动容,对那个离她而去的B充满了愤恨。不过戏剧话的是,故事的最后,Q才告诉记者,原来她自己是早有一份婚姻,而且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最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和自己的丈夫离婚,也就是说,她与B的三年同居,有着重婚罪的事实。而这,也是B最终离开他的缘由。
看到这里,相信所有的人都会对Q的同情少了几分,相反地会不由地想起那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常见一些可怜之人,比如破衣烂衫之下的乞丐,比如赌掉身家妻儿无家可寻的赌徒,比如以为得到了爱情而插足别人家庭的男女,比如那些圈养在金丝笼里的美人,当我们抱着一种怜惜去看时,他们很可怜,甚至想伸出手掏出心去接济宽慰他们。而当我们以理性的角度去分析他们何以到此下场的时候,他们便变得可悲直至让人感觉可恨起来。
上面这位Q女人,当她痛哭自己所谓的爱情的时候,如果稍稍想一下被自己抛在千里之外、三年未曾亲近的两个孩子时,大概就不会落得被B的家人、朋友和周围的邻居的冷眼热讽了。
路是自己走出来的,而脚上的泡也是自己走出来的。很多时候,不要随便去可怜别人,因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然,这里还有一个范围--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所以,每个人也都要学着别让自己成为可怜之人,更不要轻易说“我很可怜”,说得时候,回?想想自己选的路,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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