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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垒斋杂文(23)

2004-11-16
 
 

  有困难,找民警?

  报载,南京康桥农贸市场,一位30多岁的中年妇女,因买了两条鱼发现重量少了7钱,与鱼贩争执,要求退钱未果,拨打“110”电话求助。10分钟后,开来一辆警车,两警官问清原因后,让鱼贩退给女顾客0.14元钱。事后,有人告诉这位妇女,今后遇到这种事,可以找市场管理部门,这位妇女理直气壮地说:这就是我的困难,不找110,找谁?

  我开始以为这是一则笑话。后来,在报上又看到:1997年9月6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市巡警徐步礼接到“110”的指令,爬上3楼为一户居民取出锁在家中的钥匙时,不幸触电坠楼,生命垂危。这可不是笑话了,这是几乎付出了生命代价的壮举。

  原来,这是“110”在履行“有困难,找民警”的承诺。

  “110”作出“有困难,找民警”的承诺,是公安机关为了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化,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为塑造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无疑起到了重大作用。从以上两例,既可看到人民警察“一诺千金”的践诺行动,也可看到人民群众对这种承诺的认同和欢迎。

  但,“有困难,找民警”也有许多值得推敲的地方。

  困难有不同内容和不同的性质,解决不同的内容和不同性质的困难,社会有各司其职的职能部门(且不说有些困难是必须公民自己想办法解决的,社会并没有解决所有公民任何困难的义务);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找民警,而拨打“110”,民警就得立即赶来替你解决,否则就是违反承诺。这样,一方面容易打乱社会的正常分工,而社会分工正是维系社会有序运转的基础。另一方面也会影响民警对自己职责的履行,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内部也有治安警、消防警、交通警、户籍警等分工,而象为顾客退钱和取钥匙的事一多势必分散警力,到“该出手时”就会因警力不够而出不了手。《人民警察法》对民警的职责已经作出了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这里已经明确救助内容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其他“危难”,而不是一般的生活困难。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大小困难何其多,都去拨打“110”,一是民警忙不过来,二是民警没有全部帮助解决的权力和能力。下岗对职工来说当是生活中的一大困难,由于舆论的误导,也由于对“困难”没有确切界定,今年4月10日,济南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就接到下岗工人要求干警帮助找工作的电话。“有困难,找民警”的承诺,面对下岗职工的困难不是有些尴尬吗?

  在对“有困难,找民警”进行一番推敲后,使我想到两个问题。

  其一,“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是对社会分工的通俗概括,而这一概括正好与社会学的角色理论相吻合。在社会学看来,人类社会好比一个天然大舞台,人类社会的种种活动犹如一部社会剧,每个人都在这部社会剧中担任一种或数种职务,按照一定的行为模式去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他们各司其职,各司其责,不能违反角色规范,不能产生角色错位,只有这样才能演出生动活泼、绚丽多彩的社会活剧。所以,警察就是警察,“取钥匙”的事让“急开锁来找我”的工匠去做,鱼贩短斤少两的事让工商部门去管。公安机关应集中精力、警力干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让做防盗门的生意清淡一些,让上夜班的女工们不要她们的丈夫接送,让迁户口、办身份证等事更快捷方便些。

  其二,“有困难,找民警”受到老百姓的欢迎,说明老百姓生活中确实有许多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帮助。警方“110”告诉我们将“为人民服务”这一抽象的概念化为具体行动,还有许多事情可做、要做,用句现在流行的话,就是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应以积极的态度跟进“110”,就各自职能范围向社会作出承诺:有困难,来找我。这样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需求,使社会更加文明有序地运转,也只有这样才能不累坏“民警叔叔”,使民警的角色形象更加重要丰满,更加光彩。

1998年5月17日

  舞弊之风何时休

  进入五月,各种考试多起来了,成人考试、职业院校的专业考试、初考、中考等等,一直要考到“黑色的七月”。随着考试的增多,指责考场舞弊的声音也渐渐多起来了。最近和几位教育界朋友聚谈,谈及考场舞弊,一致认为“愈演愈烈”且“新招迭出”。

  考试舞弊自古有之,主考当局也想了种种办法预防和惩戒。有资料记载,明代考生入场时,“虽冰霜冻结,诸生立门外,解衣露之,左手执笔砚,右手执布袜,听郡县有司唱名,以次立甬道,至督学前。每诸生一名,搜捡军士二名,上穷发际,下至膝踵。”与对待贩毒走私犯差不多。这则资料使人想到,现在为什么将高考定在每年最热的7月的7、8、9日进行,防作弊可能就是高考择日的主要原因,因为最热的天气,考生的服饰就和“解衣露之”差不多了。

  尽管考试舞弊古已有之,但于今“愈演愈烈”,其原因何在就是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最近,江西电视台晚间“800”节目,对考试舞弊作了专题报道,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要防止和杜绝舞弊现象,必须严肃考场纪律,加强监考力度,增强监考教师的责任感。

  加强监考,严肃纪律当然不失为防范舞弊的有效措施,但这只能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防范考场舞弊还得从深层次找出“愈演愈烈”的原因。

  每次考试都是对学校德育工作的一种检验,我们应该首先从这个角度来探讨产生舞弊的原因。在指责孩子舞弊的时候,是不是要反思一下我们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应试教育使我们的教师和学生都围着考试这根指挥棒转,德育在考试面前,在分数巨大决定作用面前(不仅决定学生的前途,也决定教师的荣辱,甚至还决定学校领导人的职位升降),德育不仅显得单薄无力而且十分空洞。不能说学校没有重视德育工作,但人格教育、名节教育在德育工作中没有相应的地位则是不争的事实。有调查显示,近60%的中学生对考试作弊不以为耻。有位中学校长说得好:“作弊就是偷窃,就是不劳而获。”对偷窃和不劳而获都不以为耻,不能不说是德育的失败。有的教师甚至这样向学生面授机宜:“在学校考试中不准作弊,因为这样会影响你们的真正水平,但在决定命运的考试(中考或高考)时,同学之间就要互相关照啦。”如此语重心长,“指挥棒”下,哪里还有人格与名节教育的地位!

  成人考试舞弊不仅比孩子的舞弊程度严重(今年全省成人高考发现舞弊3千多起),手法高明(现代通讯手段和微缩技术全部用上),而且不少“成人”在考前考后还对教师“行”之以“礼”,使“尊师重教”和“师道尊严”发生着畸变。这些“成人”不少都已为人父、为人母,父母言传身教,子女耳濡目染,这是舞弊之风“愈烈”的又一原因。家庭教育中也放弃了人格教育的内容。

  学校是向社会输送人才的地方。把在考场舞弊并因舞弊成功而获得某种文凭的学生输送到社会,当他们进入商场就可能在商场作弊,当他们走上仕途就可能在官场作假。如今商场、官场中的“假冒伪劣”人们见得还少吗?而商场中官场中的假冒伪劣之风又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在校的学子们。反过来说,商场、官场中的舞弊之风不除,考场中的舞弊现象也就很难杜绝。我们不要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困惑,我们想说的是,考场作弊于今为烈的原因不能仅从学校和家庭中去寻找,责任也不全在学校和家庭。比如,我们眼睛老是进沙子,那是因为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沙子多了,我们不能脱离环境来谈保护眼睛。学生的教育成长也有一个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舞弊之风何时休?看来还要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1998年5月24日

(作者:马雪松)

 
     
 
 
【我有话说】
来源:今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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