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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大女杰 评选 报名表下载

2006-3-2 14:04:51
 
 

  今视网3月2南昌讯(记者 云荣):“近日,由江西省妇联主办的“第三届江西省十大女杰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十大女杰”评选活动每五年举办一届,该活动通过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在宣传、表彰推动江西发展、建设“三个江西”的进程中艰苦创业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妇女典型”,激励江西省广大妇女弘扬新时代精神,树立新时代女性榜样。

  以下为详细活动通知、评选规则及报名表,请欲参评人员下载审报。

附件一:

关于开展“仁爱女子杯”第三届江西省十大女杰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解放军驻赣部队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贡献新的力量,省妇联决定开展第三届江西省十大女杰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宣传、表彰在为加快江西发展、大力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的进程中创家业、创企业、创事业并作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妇女典型,激励广大妇女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时代新女性。

  二、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工作组织关系在江西(含派出在省外、境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奋力拼搏,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作出卓越贡献。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积极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5、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称号。

  三、评选工作机构

  1、成立“十大女杰”评选工作机构,由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江西日报社、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妇女之声报社、大江网、今视网、江西女性网、香港慈济医疗(国际)投资集团等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三届江西省十大女杰评审委员会,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宣传部。

  2、由11个设区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解放军驻赣部队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等推荐单位和第三届江西省十大女杰评审委员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四、评选步骤

  1、推荐人选: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本次评选活动将拓宽候选人推荐渠道,采取推报和举荐相结合的方式。推报是由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申报1-2名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杰出女性参选;举荐分为他人举荐和本人自荐两种方式,分别由举荐人和自荐人填写登记表(可到当地妇联索取表格或在大江网、今视网上下载),经被举荐人或自荐人所在单位审核,由评委会委托其所在设区市妇联或上级主管单位进行考察,签署意见后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2、实地考察:评选活动办公室直接或委托设区市妇联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听取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同级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须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考察结束后,形成600字的考察意见(加盖公章)。

  3、确定候选人:评选活动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参选资格并确定20名候选人提交评审委员会。

  4、候选人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将候选人及事迹向社会公示10天,同时在江西女性网、今视网、大江网等网站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评选活动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其候选资格。

  5、投票评选:采取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群众投票可采取报纸投票、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总得票率(总得票数/有效参与投票人数总计)×50加权进入总分;评审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按总得票率(总得票数/有效票数)×50加权进入总分。二个分数相加后为候选人总得分。

  6、确定获奖人选:得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三届江西省“十大女杰”荣誉称号,得分第11至20名者获提名奖。

    五、要求

    1、各地在评选时要着力推出新人,树立时代楷模,在妇女群众中具有标杆导向作用,注重推荐在我省全民创业中有卓越成绩的优秀女性,注意时代特征和突出业绩。

    2、推荐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3份,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3份(另附电子版),复印件20份,并提供反映本人事迹的3-5分钟的录像资料。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均须被推荐人本人签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所在行业的市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市妇联等推荐单位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3、须提供被推荐人两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照片4张,5寸工作照、生活照各3张(一式一张,需电子版)。

  4、须提供被推荐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5、各推荐单位要在200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包括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6、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评选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部门:江西省妇联宣传部
  联系电话(传真):0791-6263022
  联系人:毕国丽    何颖
  E-mail:  xcb@women.jiangxi.cn
  附件:第三届江西省十大女杰推荐登记表。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附件二:     第三届江西省十大女杰推荐登记表

姓名

 

年龄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通讯

地址

 

邮编

 

曾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推荐

单位

 

主要事迹

简介

 

本人所在

单位意见

 

主管单位
推荐意见

 

市妇联

推荐意见

 

评委会

评审果

 

备注  

 

 


 
     
 
 
 
来源:今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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