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对2004-2005年度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省妇联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届(2004-2005)年度文明单位光荣称号,省妇联已是连续两届受到表彰,均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