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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花: 半路夫妻,意外得子 (同期):01:31:27刘 9斤多,生下来真的好漂亮 (同期):01:57:05张 眼睛都是睁开的,她生下来好漂亮好可爱 初生女婴竟患有先天性梅毒 (同期):01:59:13张 我女儿不可能有这个病 请关注本期目击者<
“梅毒”女婴的夭折>
◆主持人: 中年得子,本是人生一大喜事。特别是对于那些曾经有过婚史,而后又再婚的半路夫妻来说则更应该是一件让人感到高兴的事儿。在南昌有这样一对半路夫妻,虽然他们如愿生下了一个女儿,但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就被查出患有先天性梅毒。
(一) (画面:南昌街景、胡同) (解说):故事的主人公是画面上这两位分别叫刘焕生和张美兰。虽然他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已经在一起同居很久了。 (转场) (解说)去年年初,家住南昌的刘焕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张美兰。之前,刘焕生和前妻已经离了婚,独自一人生活。现和比他小十几岁的张美兰交往,让刘焕生重新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同期):01:30:31刘 能过了解接触,我认为这个老婆还好,就在一起同居了。 (解说):2005年11月28号,33岁的张美兰在南昌市第三医院生下了一个9斤重的女孩儿。尽管刘焕生和前妻已经有了一个女儿,但面对这个降临的新生命,年近50的刘焕生依旧欣喜若狂。他和张美兰沉浸在快乐之中。 (同期):01:57:05张 生下来我女儿眼睛都是睁开的,好漂亮好可爱。那个脸好光啊,头发乌黑 (同期):01:31:27刘 所有的医生护士都说这个小孩好漂亮,一点皱纹都没有。01:31:37我们这么大,将近50岁的人了。生个女儿怎么不高兴呢 (解说):但是几天后,医院在给新生儿进行检查时发现,这个看似健康、可爱的女婴患有先天性梅毒。这当头一棒让刘焕生和张美兰无法接受! (同期):01:31:37刘 高兴没两天,医生说检查有梅毒 (同期):01:59:13张 我女儿不可能有这个病
◆主持人: 从医学上讲,梅毒是一种性病。通过性接触才能传播。当然也不排除如果使用了带有梅毒病菌的东西,比如说不干净的毛巾等等也会被传染。而出生没几天的女婴就患有先天性的梅毒,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梅毒是从母体里带出来的。也就是说,这孩子的母亲或父亲患有梅毒。
(解说):医院的检查结果很快证明孩子的母亲张美兰患有梅毒。 (同期):01:58:30张 我的心都是冰凉的,发呆。我说不可能的,我不可能有梅毒的。我怎么有这个梅毒呢。42平时身体都是好健康的,什么反映都没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解说):母女二人都有梅毒,刘焕生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抱着孩子到省儿医院再次进行检查。 (同期):01:32:20刘 检查结果是这个小孩患有梅毒感染,要我们住院治疗。要我们交3千块钱。 (解说):考虑到没有这么多钱,刘焕生抱着孩子回到了三医院,并交了1千块钱住院费。 (同期):01:32:56刘 医生说是新生儿不要大人监护,在监护室治疗。你想来看望小孩就每星期一,三,五来,平常就不要来看,要是有什么事,我们会打电话联系你。 (解说):于是,刘焕生和张美兰把孩子放在三医院接受治疗。希望孩子能尽早恢复健康。 (同期):01:33:49刘 开始我们每天都去看望小孩,因为我老婆也在三医院治疗,要打针。每天都去看那小孩。 (解说):几天之后,医生的一个电话让刘焕生的心情冷却到了极点。
片花: 梅毒女婴血型检查暴出惊人信息 (同期):01:34:13刘 他说是B型,我当时就想问医生是不是搞错了 (同期):02:01:05张 小孩怎么是B型呢,我俩都是A型 小孩到底是否亲生,半路夫妻的信任危机日渐升级 (同期):01:34:13刘 我说你不是不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同期):02:01:37张 我说我不可能在外面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目击者<夭折的“梅毒”女婴>正在播出
◆主持人: 按照医学常识来说,刘焕生和张美兰都是A型血的话,他们生出来的孩子有可能是A型或O型,而不可能是B型。这时候,张美兰正在家坐月子,她并不知道孩子血型不对这件事。而刘焕生呢,一听医生告诉他血型检查的结果,几乎都快窒息了。这孩子难道不是自己亲生的么? (二) (解说):从医院回来的刘焕生决定找张美兰问个清楚。这些天来没日没夜,精心照料的这个小孩到底是不是自己亲生的?他甚至怀疑张美兰的梅毒到底是怎么染上的? (同期):01:34:13刘 我就回去问老婆,这个血型,我说你是不是做过什么对不起的我事 (同期):02:01:37张 我说我不可能在外面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我对天发誓,对菩萨发誓都要以。你要我怎么发誓都可以。 (解说):十月怀胎,辛苦生下来的孩子。刘焕生居然说这孩子不是他的!张美兰觉得自己很委屈,甚至觉得自己的生活没了希望。原来,张美兰也经历过一次痛苦的婚姻。小时候,张美兰就被家人卖给了乡下一户人家做童养媳。 (同期):01:52:58张 卖出去后来17岁就和那个男的结婚。我19岁就出来了,那个男的就不要我,就一直在外面打工。 (解说):由于是童养媳,张美兰和前夫的感情并不好。一个儿子之后,张美兰离开了那个家,一走就是13年。 (同期):01:53:27张 我跟他(丈夫)分居13年,跟他分开。 (解说):2005年,张美兰独自一人从抚州来到了南昌。正当她流落街头,无所依靠时认识了刘焕生,生活从此安定下来。张美兰怎么可能毁掉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她觉得一定是医院的血型检查出了差错,于是她找到三医院要求重新检验孩子的血型。 (同期):02:01:55张 我就一个人到三医院,求那个医生,我说医生能不能把我的孩子抱出来再作个血型检查,医生这么说,他说不可能的。 (解说):再次查验血型遭到医院的拒绝。刘焕生更加觉得这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当医生打电话通知他们到医院来看望孩子时,刘焕生告诉医生别来找他,要找就找张美兰。 (同期):01:34:58刘 我们好像为这个事情吵了架。我也咨询了,派出所也去了。派出所就说我们要做DNA检查。 (解说):刘焕生和张美兰一直吵吵闹闹,谁都没有去医院看望生病的孩子。
片花: 无人认领的梅毒女婴,送离医院。 (同期):医院――每天有这么多弃婴,医务工作都也是人,也有苦衷。 女婴父母心急如焚,疑虑重重。 (同期):01:36:01刘 是不是你们把小孩子看出了问题,是不是死了。 梅毒女婴生死未卜。 请继续关注目击者<夭折的“梅毒”女婴>
◆主持人: 这时候的刘焕生和张美兰,心情有多么复杂自然不用多说!尤其是刘焕生,更是矛盾重重。但不管怎么样,他还是决定去看看那孩子。至于孩子是不是亲生的,等做完DNA鉴定再说!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是让他始料未及的。
(三) (画面:大景过渡、日出) (解说):三天之后,在张美兰再三央求下,刘焕生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他来到了三医院。 (同期):01:35:31刘 12月21号,我们到医院去看望小孩,一个是看望小孩,一个是重新做血型鉴定。 (解说):当询问护士孩子这几天的治疗情况时,护士却告诉他们孩子已经被送到福利院去了。 (同期):01:35:44刘 当时我就好惊讶,我从来没想过这个小孩会送到福利院去。 (解说):原来,医院曾电话联系刘焕生,要他来看望小孩。可是刘焕生以自己不是孩子亲生父亲为由拒绝探望。此时,刘焕生交纳的1千元医疗费已经用完,而且还拖欠了四百元。在找不着张美兰的情况下,医院把小孩送到了福利院。 (同期):01:36:01刘 当时我就问他,我小孩在这看病,凭什么送到福利院去,他说你们夫妻不到医院来。 (解说):三天没来医院看望,仅仅是拖欠了四百块钱医疗费,孩子就被医院以父母遗弃为由送到福利院去了。刘焕生和张美兰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同期):01:36:25刘 当时我脑袋就出了疑问,是不是他们出了什么事故,小孩给人家看出什么问题。 (解说):几经打听,刘焕生找到了福利院。福利院也证明,早些时候确实收养了一个从三医院送来的弃婴。刘焕生提出是否能领回孩子时,福利院拒绝了他的请求。 (同期):01:39:07刘 福利院这样讲的,你要看小孩可以。但是我不知道哪个是你的小孩,因为他又没有名字,他是遗弃的小孩,我又不知道你不是不他的父母亲 (同期):02:35:50福利院 自己的亲生父母领回去我们有个专业名词叫“亲领”。02:36:13因为这个我们也是很慎重的,不可能说一个孩子随随便便可以被某个人领走。就是说自己的那么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这些证明有哪些呢,一个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然后就是当时,比如他在三医院遗弃的话,就需要三医院出一个这样的证明说证明有这么一个孩子在我这看过病,送到福利院来了。 (解说):福利院提出的亲领程序让刘焕生和张美兰犯难了。他们只有一张孩子的住院证明,并没有结婚证。而张美兰的户口和身份证都没有。 (同期):01:40:02刘 我问了老婆,她的户口没有了,乡下老公(前夫)把户口注销了。 (解说):当时正值年关,天气寒冷,而张美兰又在做月子不能奔波。刘焕生决定等过完年,给张美兰办好户口和身份证,再领走孩子。此时,福利院给孩子取了一个名字叫洪筷丽。
片花: 父母亲领几经坎坷 (同期):01:41:10刘 三医院当时就不配合我们,他拒绝配合我们 梅毒女婴的命运一波三折 (同期):02:31:49福利院 脸色比较苍白,精神不太好 谁该为梅毒女婴的死亡负责? 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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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春暖花开时,漫长的等待终于过去了。刘焕生和张美兰拿着办好的户口和证明希望能尽早从福利院接回他们的女儿洪筷丽,一家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可是,他们等来的却是一个更加让人无法接受的结果。
(四) (解说):2006年2月24号,刘焕生找到福利院说他们的手续已经办好了,要接走洪筷丽。这时,福利院告诉刘焕生,洪筷丽已经死了。 (同期):01:43:05刘 福利院说这个小孩死亡是脑内压升高和爆发性呕吐死亡的 (同期):02:03:59张 我小孩怎么会死呢,我都不相信我的小孩会死的。我真的好难过,生下来9斤多,04:20他叫我不要难过,我怎么能不难过呢 (解说):原来,福利院得知这是一个患过梅毒的女婴。丝毫不敢马虎,他们给孩子进行了更加全面的体检。 (同期):02:33:53福利院 体检一般项这个孩子还是可以的,她的身高和方面都是属于达标儿。然后就是因为介绍说她有梅毒,就抽了她的血样,第二天送到三医院去化验。34:17那么化验结果显示,他有一项抗体是阳性。 (解说):根据这个情况,医生建议暂时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三个月以后,再复查。如果状况稳定,说明孩子的梅毒已经稳定。如果再出现复发,那么就需要进一步的治疗。经过从福利院到医院的来回奔波,在福利院生活第十五天时,洪筷丽的病情出现了急剧的变化,小孩病亡了。 (同期):02:35:23福利院 最后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她感染了肺炎。可能是因为年龄太小,加上因为患过梅毒,这个抵抗力和免疫力都比较低下。那么病情发展太快了,忽然就并发了心力衰竭。那么经过抢救还是没有抢救过来。 (同期):02:06:58张 我说死了埋掉了还是火葬。他说火葬。我说不可能。我问他死了也要把尸体挖出来让我看一下 (解说):一个出生数月的孩子,就这样活生生的没了。刘焕生和张美兰痛不欲生!他们找到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南昌市第三医院和南昌市福利院告上了法庭。 (解说):人物介绍 万文革 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同期):10:58:48律师 我们认这个小孩的最终死亡跟医院和福利院两家机构都有关系。 (解说):由于小孩已经火化,没有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死亡标本,鉴定难度可想而知。律师建议刘焕生和张美兰以民事侵权来提起诉讼。 (同期):10:59:04律师 从案件的性质来看,觉得医院方面没有尽到他应尽的义务,再个就是原告对小孩的监护权是一个明显的侵权。11:00:17他们小孩送交福利机构既没有告知也没有征得两个原告的同意。 (解说):南昌市第三医院则并不愿意正面陈述这件事情,甚至拒绝所有媒体的采访。医院认为,他们是在几次通知刘焕生来医院看望小孩,刘焕生断然拒绝。在确定刘焕生和张美兰遗弃小孩的情况下,才向所辖派出所报警,把孩子送给福利院的。对于每天都会接受到弃婴的医院来说,这种做法实属正常。 (同期):医院---医院也有医院的难处,每天都要接收到这么多弃婴。哪有这么多的精力,医务工作者也是人啊,我们的委屈谁知道 (解说):然而,刘焕生和张美兰却并不认为自己有遗弃行为。 (同期):02:05:15张 不可能的,我身上的肉我怎么不要是不是?我这么大年纪,生一个女儿我怎么不要呢? (同期):01:37:36刘 他说我遗弃小孩,我心里想我在这里有电话号码,有身份证号码,有住址,要是我遗弃小孩,他们还不会在找我啊 (解说):在医院给派出所递交的一份表格上,我们看到上面写着:门口捡拾。刘焕生和张美兰认为孩子明明是在三医院生的,病也是在三医院治疗的。怎么就成了不知来源的弃婴呢?对此,医院的解释是,对于所有被人遗弃的孩子,在送往福利院之前,所填写的理由都是门口捡拾。这是他们工作中的失误。但是在移送洪筷丽到福利院这件事情上,医院并没有过错。 (同期):医院---我们相信法律,相信法院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解说):那么,即便是个弃婴,医院在得知孩子患有梅毒,并且仍在治疗过程当中时,他们能把孩子带给福利院吗?我国传染病法第三条规定,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对于传染性疾病,三医院应该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对小孩进行医治,不能随意停止对患者小孩的治疗,更不能擅自将小孩送往福利院。 (解说):而对于被告方福利院,原告刘焕生和张美兰认为,在没有征得孩子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福利院怎么就私自接收这个孩子了呢?福利院也觉得自己非常委屈。 (同期):02:32:16福利院 福利院是这样的。因为她就是国家设立的专门收养弃婴、孤儿这样的一个福利单位。那么它对派出所送来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孩子, 赋有不可推卸的接心义务。不管这个孩子是什么状况,那么也不管这个孩子是怎么捡拾的,只要是派出所认定的,他是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由派出所开出介绍信, 开出一个解释的经过、证明,送过来,我们就必须接收。 (解说):当时,和三医院护士一起来送小孩的南昌市筷子巷派出所民警,证实了福利院的说法。 (同期):派出所民警---当时三医院是说在门口捡到的一个弃婴。 (解说):那么,福利院在得知小孩患有先天性梅毒时,能否拒绝接收呢? (同期):02:41:49福利院 她是不能歧视任何孩子的,不管这个孩子有什么病,缺胳膊少腿也好,缺嘴巴也好,脑瘫也好,或者说有传染病像梅毒,这个我们都是无条件接收。 06包括那个时候,非典时期,即使进来的孩子说发烧,我们也是同样必须要接受。不能说因为她有病,就剥夺她的生存权,就把他拒之门外。这是不可能的 (同期):11:02:28律师 福利机构对小孩这种病的救治能力方面还是有限的。如果没有条件他应该移送到有条件救治小孩的这种疾病的医疗机构。那是一种传染性的疾病。国家对这个治疗应该有专门的标准和要求。 (解说):2006年7月27号,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刘焕生和张美兰向被告方南昌市第三医院和南昌市福利院提出了21.8万元的索赔要求。 (同期):02:06:44张 我有什么赔偿不赔偿啊,我就要给我女儿伸冤,我不可能白白让我女儿就这么死了。 (同期):11:11:38律师 如果说我们这个医疗救助保障比较完善的话,也就不会出现类似于这样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主持人: 不管这起官司的结果如何,都无法挽回小女孩宝贵的生命了。从法律上来讲,生存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力。如果医院和福利院能充分尊重人的生命,多从人性关怀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这样的事情就可以避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