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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08年3月15日稿件:“跳楼”风波

2008-3-24 16:28:37
 
 

  宣传片:
  (解说):危机中的成功救援却引来民事诉讼
  (辩论现场)
  同期声:李:我必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说):究竟是被人误解还是闹剧延续
  同期声:民警代表:这是我们法制进程的一个表现。
  宁波“跳楼”事件的全新解密同期声:记者:我们江西五套从南昌来到了宁波,这里就是事发现场。
  (解说):江西五套《目击者》全国热点
  法制事件跨省独家调查
  热点话题冰点关注《“跳楼”风波》今晚为您呈现

  画面之前节目当事人被救援的画面几组
  (出同期音乐从画面飞到口播的视窗)

  口播:(双视窗延续救援画面)
  刚才您看到的这些,都是我们节目曾经的新闻当事人,他们在危难中的救援;他们面对陌生人陷入困境后的义举;他们面对威胁来袭,脸上无畏的笑容,一直都成为了很多人最温暖的记忆。在生命面临最大危机的时候,救援者每一次友善的伸手,就象是一道筑起的桥梁,架起陌生人之间心里埋藏的爱。而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同样是一次危机救援,意外的是,参与救援的公安局却坐上了法院的被告席。这是一起与众不同的法治事件,我们江西五套《目击者》栏目在浙江的宁波完成了跨省的独家采访调查。
  (画面宁波城市大景)
  解说:宁波的三江口位于宁波市区中心繁华地段,作为余姚江、奉化江汇合成甬江流入东海的沿江地带,三江口素有“宁波外滩”之称。这里也见证了宁波整个城市的富足和变迁。而在2008年3月,因为一起特殊的法治事件,宁波三江口的一家百货中心再次成为了公众视线聚焦的一个源头。
  (画面三组网络媒体的报道垫上音乐)
  同期声:事件目击证人一:(014222):有是有几个不是很多,后来很多人看了看了也走掉了。也不是觉得奇怪的事情。
  同期声:事件目击证人二:(014852)警察已经来了,后来又来了谈判专家。
  同期声: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警方代表:(015158)从接到警报,一直到处置完毕将近是三个小时。
  解说:李宝奇就是这起特殊事件的第一当事人,起因是他在三江口这家百货中心的行为,引发了一场前所未有的争议,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被宁波警方认定为违法的,所以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李宝奇也一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画面报纸报道)
  同期声李宝奇(015351)一般有良知的公民都应该看到事实的真相,不是他这么讲的情况。我觉得很气愤。
  解说:那么李宝奇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有着几十年的教龄的中学教师又因为什么,
  一再要重申他自己理解的事实真相呢。
  (画面淡出)
  解说:这段视频拍摄的时间是在2007年的9月底,是由现场计划救援的当事人记录的。而这名坐在商场楼顶上的男子就是李宝奇。当时很多的宁波市民都没有想到
  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
  同期声:(双视窗)事件目击证人一:(014828)我到外面看的时候,他是一个脚在外面上面还有横幅。
  同期声:(双视窗)事件目击证人二:(014443):说我们楼顶有人自杀我就上去了,上去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在现场。
  同期声:(双视窗)事件目击证人三:(014343):警察在做消防安排。
  解说:这起宁波市最中心区域的突发事件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马上就被认定为是一起跳楼事件。事件的原因也很快被查明了,李宝奇被学校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因为觉的自己被开除公职有受打击报复成分,就四处投诉。在投诉不顺的情况下,他来到了这家百货中心六楼平台,并且在平台外墙上粘贴大幅标语。而对于民警来说,他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成功的把李宝奇给解救下来。
  同期声: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警方代表:(015218):是救人要紧先把他救下来再说。
  (现场画面加心跳的音效)
  解说:这个时候,在楼下已经聚集了不少不知道内情的宁波市民,在不短的时间里,警方派出的谈判专家一再吸引李宝奇的注意。趁着他不注意救援人员就一拥而上,这次教科书一样准确的出手,让不少人长舒了一口气。

  口播:(双视窗现场画面)
  男子想要跳楼,被成功解救。应该说这样的新闻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事发后,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认为,李宝奇在百货中心六楼平台扬言要自杀,引起众多过往群众围观,致使周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并造成周边交通严重堵塞长达两小时。根据相关法律,给予李宝奇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收尾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其实仅仅是刚刚开始,因为事情接下来的发展,更像是一部跌宕起伏的电视剧。

  解说:李宝奇在接受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以后,他对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表示了不满。随后李宝奇出人意料的表态,让这一原本就沸沸扬扬的事情,有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折。
  同期声李宝奇(012138)他们来了以后先看也没有说什么,(画面主观镜头延续)就消防人员上来拉警戒线,我看到他们去商量对策去了。(画面主观镜头延续)011820我敢用人格保证,用法律保证我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出自杀。
  解说:在李宝奇看来,自己其实是从来都没有想到自杀的,却被当地警方当成了跳楼者,本身就是很荒谬的事情,当天下午,是公安部门接到群众报警后,错误地认为他要跳楼,这才造成了他被强行解救的情景出现。自己也仅仅是想向公众反映一些问题。
  同期声李宝奇(011529):整个国家都在讲法制,领导都在说百姓事情无小事,可是我的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得不到答复。
  同期声: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警方代表:(015507):他觉得对处理不公,采访了多种途径,但是没有按照他所愿,他把事情想弄大一点。
  同期声李宝奇(011539):感到了宁波市鄞州区这些政府官员有点不像宣传的那样,百姓的事情马上办。依法去办事。
  同期声: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警方代表:(015306)对他的处理是对事不对人的,因为他的行为确实是违法了。
  解说:那么事发当天,李宝奇有没有跳楼的倾向呢,因为这份记录模糊的DV影像资料上,很难分辩双方的对话内容,而事发当时,目击整个过程的宁波市民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是完全不同。
  同期声:事件目击证人一:(014301)感觉不是很清楚。群众也在说不可能跳楼。
  同期声:事件目击证人二:(014525)肯定感觉他是在自杀,而且他口头一直在说。不要来。
  解说:很快,李宝奇和当地警方的这一争论就成为了宁波当地的焦点话题,而在警方看来,当时作出的现场救援方案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发地点的三江口是宁波市整个城市最心脏的地段,因为李宝奇的过激行为,已经引起了城市交通的拥挤,而且事态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同期声: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警方代表:(015749)就是放了他了他说他是不会自杀的,你们公安机关不用管,那肯定是不行的。有些东西又不是他能左右的。他能左右百姓围观吗,他是不能的。
  口播:
  李宝奇的指责,无疑是让当地的警方陷入到了吃力不讨好的尴尬当中,而李宝奇进一步质疑警方的工作,认为自己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警方当初作出的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2008年初,李宝奇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他将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自己的公安行政处罚。这让李宝奇本人和被告警方再一次成为了话题。
  (画面淡出)
  片花:
  一场特殊的危机大营救
  公安局意外成为被告
  “民告官”的争议声再起
  原被告席上的唇枪舌剑
  江西五套《目击者》之《“跳楼”风波》正在播出

  记者现场口播:究竟是跳楼自杀,还是被人误解。作为事件的第一当事人李宝奇又将原本对他实施救援的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告上法庭,这让整个事件有了一些戏剧色彩,这也成为了2008年初的全国热点法制事件之一,我们江西五套《目击者》栏目从南昌来到了宁波,我现在所在的楼顶,就是当时的事发现场,我们希望进一步的接近事实的真相。
  (画面淡出现场法院同期声)
  法院庭审现场
  003454依法诉要求撤销公安行政处罚的决定一案现在开庭
  同期声李宝奇(003732):我想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在楼台上喝酒,原告也根本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要跳楼自杀,从行为上也没有做出任何要跳楼自杀的举动。
  民警004151说在楼上喝闷酒,没有说过要自杀,这与案发当日的真是情况是不一致的。
  同期声李宝奇(003745):造成围观不是原告的责任,而是公安部门公安错误的认为是原告跳楼自杀,兴师动众的出动消防队,怎能说是混乱呢,更不能说是严重混乱。
  民警(004532)后来的处罚也是原告扰乱了公共秩序,我认为这个官司没有必要打。
  解说:在法院的庭审当中,原被告双方展开了唇枪舌剑的论证,李宝奇对警方的工作再次提出质疑,他认为警方在给自己先后作的两份笔录都有篡改的嫌疑,也就是说:有一些话是自己没有说,是被人强加上去的。
  同期声李宝奇(012823):讲了以后他就开始写了,不是一问一答的形式,笔录应该是他问我,我回答。他就把笔录写了,写了以后我当时提出异议。第二份我还是不签字。
  记者:为什么不签字?
  因为我知道他很多话是有目的性的,有很多话我没有说过,与事实不符。
  记者:目的性在哪里?
  目的性在于他们想抓我什么把柄。
  同期声民警(015546):那肯定是真实的,你想他做过老师口才又这么好,不是他真实表示他会签名吗,绝对不会签的。
  解说:在双方关于笔录是否真实有效的争论以后,法庭审理进入到了最关键的部分,李宝奇有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如果没有就应当撤销对他的处罚。对于李宝奇的辩解,被告江东公安分局拿出了事发现场交警的记录、以及警方拍摄的现场照片、录像作证明。而在李宝奇看来,群众的围观和自己的行为是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的。他依照相关法律的条文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不存在严重堵塞交通的。
  同期声李宝奇(013801):他说红灯汽车就停了,绿灯汽车也不开了,他看了车辆停了长达600多米,他说人们车子为什么不开呢,就是因为看我在上面要跳楼的样子,所以不开了,我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在人行道上驾驶员看到了一个美女在人行道上,行人也看到美女在人行道上走,那么这个时候行人正好通过斑马线,驾驶员因为看美女没有注意操作,撞到了行人,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归谁。(画面参插)
  同期声审判长(020416)他说明星承担责任,他说的完全是两回事情,我们叫行为和明星行为是一样的,但这个标准构不成处罚。非常重要的是行为具有违法性。

  (画面淡出)
  解说:因为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当庭并没有宣判,而李宝奇本人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他在寻找着自己所需要的公平,2008年3月,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维持公安局对李宝奇的处罚决定。这让李宝奇很不满。
  (画面法庭争吵现场)
  解说:因为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李宝奇已经提起上诉。现在他本人还在准备一系列材料,比如有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群众的围观是否与他有直接关系等问题,而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司法界的思考。
  同期声民警:011700我们法人代表参加庭审我认为是我们民主法治的进程,也是我们公安机关依法接受监督的一种表现。
  同期声李宝奇(015659):在这一点我向观众也好听众也好表示道歉,我在金光商场的行为是不妥当的,自己承认自己的错误。今后向有关方面向有关方面不断的申诉。
  口播:
  一场沸沸扬扬的“跳楼”风波并没有就此划上句号,李宝奇用激进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不妥协,这种方式并不值得任何鼓励。但是,这也不是简单的民告官的官司,因为双方都在反思,如何才是更加文明和透明的执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安局成为被告,理所当然是我们国家司法进程中一个极好的标本。毕竟公开理性的讨论表明了我们这个社会在不断进步成熟。

  

 
     
 
 
 
来源:江西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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