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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都市现场》 胡武文
选择新闻题材的时候,我们往往想到的第一个概念是新闻价值。然而,民生新闻单从传播效果来说,过分强调“价值论”可能将导致新闻的可看性和受众的接受度减弱。“某科学家研制出影响人类某学科领域发展的新成果”和“煤气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下降”这两条新闻,在民生新闻中的传播效果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衣食住行的资讯和社会发展的大事对老百姓的吸引力显然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在采制民生新闻的时候,第一个便是要抛弃传统意义上的“价值决定论”,不是最有价值的新闻就最好看,就最有传播效果和传播影响力。
我们编导每天都在为选题犯愁,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没有人知道明天的新闻。老百姓每天都想通过看电视新闻知道很多事情,但是老百姓到底想知道什么?这才是我们需要回答的问题(区别于价值决定论)。它考验我们是否了解大众的生存状况、语言交流习惯和信息需求,考验我们对外界信息的敏感度以及我们的反应能力。我们的敏感度越高,反应越快,受众的信任度和忠实程度便会水涨船高。
我们了解老百姓吗?如果我们每选择一个节目选题之前都能够这样问自己一遍,我们就能够对外界信息更敏感,我们的新闻就会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有更多的人看。
编导每天都在找选题,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在事件性的信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非事件性的选题就被“逼”出来了。但在一些非事件性的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似曾相识的印迹:体裁重复、事件相似、人物雷同,解说笼统空泛,局限在数据、经验、成就、意义的呆板模式之中。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编导在采访过程中的“主题先行”思想作怪。采访中为主观意识找例证、做注脚,对表达这个主观意识有作用的细节就重点拍摄重点介绍,对不能表现主观意识但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细节就视而不见。比如为了说明和强调一个菜场卫生很差,就猛拍人家菜场的某个不卫生的旮旯。这样事例在我们的新闻采制过程中少见吗?甚至可以这样说,篡改被采访者的意图甚至导演摆拍新闻现场画面的情况都或多或少地发生过。
这个问题同样和题目有关。我们了解老百姓吗?我们事先就想好了要表达的,老百姓一定接受吗?为自己的主观意识找例证的做法,老百姓是否认可呢?我们不能把观众想得太傻,以为我们说什么人家就会信什么。其实不是这样的,很多老百姓看完一条新闻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想法,你能让他信任他才会接受你。
同一个民生新闻事件,100个记者到现场写的稿子肯定有100种不同的表达,谁好谁差则完全取决于新闻语态。白岩松说过一句话:“抛弃一切形容词。”他认为电视语态中的形容词会严重影响记者对客观事实的描述,这话不无道理,一场大火灾发生后,记者蜂拥而至,报道出来的新闻其宣传效果却不尽相同。用“熊熊燃烧的大火”、“心有余悸的市民”这样的话语,还不如告诉观众,大火是怎样在熊熊燃烧,是火苗有3、4米高那样熊熊燃烧还是五分钟从一楼烧到二楼那种熊熊燃烧。人们心有余悸是表现在穿着睡衣就跑出来了的人很多,还是孩子至今仍在哭喊。两者之间的区别不言自明。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语态呢?民生新闻的语态就是要彻底抛弃官方叙述的口吻,讲老百姓能够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听得津津有味的话。民生新闻听得懂才有传播力,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在一则煤气中毒的新闻事件中,记者想告诉观众,“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这样的表达如果更改成“煤气中毒就是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是一种有毒的气体,而最要命的是,它不但没有颜色,还没有任何气味,也就是说,它既看不见也闻不到。”两者之间的传播效果肯定是不相同的。
现在的新闻很少有独家可言,但是叙述方式是可以创造独家的,稿子自己读一遍,再想想每一句话在老百姓面前说会不会别扭,你就能知道,你的稿子老百姓是否能够接受。要是你拿腔拿调上场,即使是人们很感兴趣的事情,那个味也变了。至于我们的解说是否生动幽默,表达是否充满智慧,我觉得那是另外一个层次的问题。
问一句:我们了解老百姓吗?了解了再去做民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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