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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县有“五保”老人5000多,近年来,为提高这些老人们的生活水平,该县采取切实措施,将过去分散供养为主改为集中供养,将过去集体供养为主改为县财政供养,从而有效地解决了税改后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问题。
据了解,农村税改前,修水县“五保”老人主要靠乡村统筹、群众扶助和民政救济,散居生活的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和生活质量较低,这种情况也没有可靠的保障。税改后,乡村统筹等费用变化使得“五保”老人供养的矛盾更为突出。怎么办?修水县委、县政府决定把“五保”老人供养问题作为考评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内容列入其中,并明确了“政府领导、民政指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镇负责、敬老院承办”的农村五保供养管理体制。2005年,修水县财政部门拿出300万元重点建设了3所中心敬老院,分步骤把“五保”老人集中起来供养,对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保证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对分散供养五保老人也保证了每人每年800元,这些支出均纳入县财政的统一预算,做到了按时足额拨付。同时,修水县计划用3年时间,从设计起点、建设标准、服务质量上确定更高要求,分片区再建成10所中心敬老院,争取把
“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由目前60%提高到80%以上。
为解决“五保”老人看病难问题,修水县已明确了三项措施:一是由县财政筹资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统一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二是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将“五保”老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他农村群众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建立“五保”老人大病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全县“五保”老人住院150人次,门诊2500多人次,获理赔金额23万元,“五保”老人看病难得到缓解。
另外,修水县委、县政府用实际行动关心老龄事业,一是自2004年起,县财政给全县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100元的长寿补贴,现已支出1万余元。二是从2005年开始,又对全县9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补贴,去年县财政为此支出了近120万元。三是对2004年以来分到县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连续任职5年以上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失地农民等几种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肖守渊
李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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