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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吉安市永丰县坛头乡的一位胡先生给我们来电话说他有辆两吨重的两缸发动机的农用车,却按一吨的标准收取的养路费,胡先生觉得非常不合理。
记者范媛联系了永丰县交通局的杨局长,杨局长说要具体根据农用车发动机的功率来确定具体标准,所以让胡先生带相关证件到永丰县交通局核实此事,若属实将予以退还。
3月21日,一位李先生给我们来电话说他是吉安市安福县的驾照,但他的农用车的车籍是吉水县的,当初在吉水县已经交了半吨的养路费400多元,后来安福县又要他交400多元的养路费,李先生觉得不合理。
记者范媛联系了安福县交通局,交通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这种现象的存在是不合理的,李先生可以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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