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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靖安县的一位舒先生给我们节目来电话反映他所在的金发铜业有限公司要求职工每天工作9个小时,没有休息日,节假日照常上班,不给任何加班费,而且对新来的职工扣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
记者范媛联系了靖安县金发铜业有限公司的陈总,他告诉我们员工每天1小时的加班费以及休假日的加班费都已经发放给了员工,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其实只有几百元不等,但最后发到手上的最少的都有一千一百多,只是员工自己不清楚,另外,公司从来没有扣取任何员工的工资作为押金,只是公司财务的工作程序繁多,可能工资不能准时发放,但最后都能发到员工手中,只需耐心等待,我们告诉陈总公司应该有义务把相关的制度以及规范明确地告知员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陈总表示,日后会非常关注这一点,后来我们又联系到舒先生,将此事反馈给他,让他耐心等待工资的核发,舒先生对我们的处理表示满意,并说明日后若有问题还会继续来电。
相关法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的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因此你单位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先协商,还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月18日,上饶弋阳县的王先生来电话说他爱人是上饶汽运集团公司的下岗职工,每月领取225元的失业保险金,王先生向我们咨询2008年是否出台了上调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政策。
记者范媛联系了弋阳县劳动就业局的工作人员,她告诉我们自2008年1月1日起弋阳县的失业保险金已经调整为300元/月,但由于最近才拿到相关文件,所以没有及时发放,但日后一定会补发,王先生可以自己去劳动就业局领取。
3月20日,九江永修县艾城乡的付先生给我们来电话说他是一名有三级残疾的伤残人士,曾经参加过自卫反击站,现在想做点小本生意,付先生想知道残疾人在经营方面是否有些优抚政策。
记者范媛联系了九江市残联维权科的戴科长,戴科长告诉我们在《九江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中有相关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具体情况付先生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以及残联进行了解。如有什么疑问欢迎再给我们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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