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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总数冠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总数冠全国,称江西为绿色有机食品大省,实至名归。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始施行,这对进一步促进我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推动绿色生态江西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让消费者吃得更放心
往常,人们走进菜市场买菜,总会担心买到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
确实,“瘦肉精”、“农药残留”,这些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词语,让人们对食品消费多了一分警觉和担心。
而行将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首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单列出来,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这些规定的出台,无疑给绿色、有机食品加了一道“保险”,让消费者消费时有了一柄“尚方宝剑”。
省发展绿色食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唐安来告诉记者,我省现有绿色食品503个、有机食品242个,目前在绿色、有机食品发展方面制订了3个标准,建立了4个操作规程,并已在赣南脐橙、南丰蜜橘、葛、龙芽百合等产品中生产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后,将要求所有的绿色、有机食品企业按标准化组织生产,这对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健康消费将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让绿色食品加快发展
“氯霉素”在蜂产品中的使用,“孔雀石绿”在水产品中的使用,不仅让消费者心惊胆战,也影响到正当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随着市场的发展,生产健康、安全产品的企业渴望拥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样自身更快更好发展才有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所强调的:“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等,都将成为企业的护身符。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真新认为,该法的施行,对以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的赣南果业将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
让赣鄱大地更绿更美
由于绿色、有机食品发展对大气、土壤、水体等有较高的要求,其发展对改善当地生产生活环境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据了解,目前我省绿色、有机食品环境监测面积达2260万亩,占全国的23.%,该法施行后,有望使这一面积进一步扩大,使更多的地方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将督促企业、单位和个人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精心呵护自己所处的这一方水土。
可以想见,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施行,我省绿色、有机食品在迎来更快更好发展春天的同时,赣鄱大地将变得更绿更美,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将焕发更加迷人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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