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粮食直补继续按2004年直补办法执行,但每亩补贴标准从10元提高到11.8元。为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今年中央财政又新增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2006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实行综合直补。因此,我省种粮农民在计税土地上每种一季水稻每亩又可获补贴9.2元。
4月24日,省财政已将2006年中稻和晚稻直补资金3.63亿元和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补贴资金2.83亿元,拨付到各市县(区),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应在4月底前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