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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迈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一步,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新产业、新风貌、新机制、新农民、新村镇、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的“五新一好”目标任务。为了开好头起好步,江西省财政在进一步支持农业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益事业、农村组织建设的同时,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村庄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省财政在新增安排1亿元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前提下,整合中央和省级各类涉农资金共6.21亿元支持新农村示范点建设,集中用于农村村容村貌整治,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整合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六改四普及”:即改房,做到房屋整洁;改栏,做到人畜分离;改水,做到逐步饮用上卫生安全的自来水;改厕,提倡使用水冲厕;改路,做到道路硬化;改环境,做到林果成荫;普及沼气、普及有线电视、普及电话、普及太阳能。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资金,省根据筹资总额和各县(市、区)村民小组数量、乡村人口数计算补助各县(市、区)村民小组的个数,按平均每村1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补助总额由省计算到县(市、区),由县(市、区)落实到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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