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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检系统招录考试考生取得法律资格证可加分

2005-11-25 9:04:02
 
 

  今视网讯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凡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资格证书的我省考生,可在2006年度报考我省法、检系统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中享受加分优惠。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获悉,根据《关于2006年度江西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凡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资格证书的我省考生,在2005年12月29日之前,可到考点所在地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政治部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查,并办理加分手续。

  据了解,对参加了200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我省考生,也可提交经省级司法厅司法考试办盖章的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和身份证、网络报名表、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先行办理加分手续。(记者黄小路)

 
     
 
 
【我有话说】
来源: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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