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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江西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经贸委日前联合下发文件,对全省各设区市2005年万元GDP能耗等指标进行了通报。其中南昌、赣州、抚州3市2005年的单位GDP能耗分别为1.05、1.03、0.94吨标准煤/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0.01、0.03、0.12吨标准煤/万元。
数据显示,2005年全省每万元GDP的能耗为1.06吨标准煤,11个设区市中有7个市的指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景德镇1.24吨标准煤/万元、萍乡3.08吨标准煤/万元、九江1.21吨标准煤/万元、新余2.73吨标准煤/万元、鹰潭1.47吨标准煤/万元、宜春1.44吨标准煤/万元、上饶1.22吨标准煤/万元。全省单位GDP能耗指标最低的抚州市为0.94吨标准煤/万元,吉安市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同时通报的指标还有全省单位GDP电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情况。数据显示,2005年全省单位GDP电耗为966.3千瓦时/万元,其中南昌为762.73千瓦时/万元。全省11个设区市中有6个市的指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单位GDP电耗最高的鹰潭市为2353.27千瓦时/万元,最低的吉安市为719.47千瓦时/万元。
此外,在公布的11个各设区市200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中,南昌市为1.63吨标准煤/万元,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11吨标准煤/万元。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最高的为新余市6.71吨标准煤/万元,最低的抚州市为1.12吨标准煤/万元。
据悉,这是江西发布的首份GDP能耗指标公报。这次发布的数据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设区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基数。(谭玲 记者
李楠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