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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顿肯德基 被盗十万元

2005-3-28
 
 

  2月19日下午,消费者刘女士在南昌市中山路北京华联肯德基餐厅内消费时,一红色手提包不翼而飞,包内800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及近10万元的农行卡被小偷盗走。

  发现手提包被盗后,刘女士立即向警方报案,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也随即介入此事。2月24日,该案告破。据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交代,2月19日下午在盗得刘女士提包后,通过其身份证套取了银行卡密码。当晚21时45分左右,两人持卡在太平洋购物广场以刷卡方式购得金项链2条,总价值为25027元。2月20日,两人又在农行分两次提取现金,总额为63500元。

  刘女士称,2月28日,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将从犯罪嫌疑人身上缴获的2条金项链、现金23500元及其他一些物品发还给了她。但其余损失的5万余元却不知如何弥补,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只是表示将尽力追回刘女士的损失。

  刘女士:肯德基应该为其店内的被盗案件承担责任

  刘女士认为,既然是在肯德基餐厅内消费时发生的案件,那么作为经营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并赔偿部分损失。通过与肯德基的多次交涉,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3月23日,刘女士将肯德基投诉至西湖区消协。

  肯德基:消费者的损失应由公安部门去负责追回

  然而,肯德基却明确表示,此事肯德基没有任何责任。其辩称,既然公安部门已经破了案,消费者的损失理应由公安部门去负责追回。作为经营方,面对这种事情只能尽力去配合公安部门的侦破工作。

  消协:此案例证据充分肯德基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对于此事,西湖区消协认为,肯德基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因为依照《消法》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西湖区消协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在受理消费者类似的投诉时,由于消费者不能提供被盗金额的具体证明,也经常被商家以证据不足而百般推脱。但此案例,消费者的证据充分,肯德基应该正视自己在经营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给消费者一个合法、合理的解释。

 
     
 
 
 
来源:经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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