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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用户管理系统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要求》(修订版)等7项技术要求的通知

2005-8-3
 
    为更好的适应有线数字电视事业发展的要求,根据各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提出的反馈意见,近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所属各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用户管理系统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要求>(修订版)等7项技术要求的通知》。《通知》表示,广电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原《用户管理系统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要求》等12项技术要求进行了研究,对其中《用户管理系统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要求》等7项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发布。这7项技术要求是:《用户管理系统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要求》(修订版)、《有线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系统应用指南》(修订版)、《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应用指南》(修订版)、《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规范应用指南》(修订版)、《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和遥控器功能实施指导意见》(修订版)、《节目订购单和用户结帐单格式基本要求》(修订版)、《条件接收系统缓存设备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协议和格式技术要求》(修订版)。上述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广播影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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