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有全国性地面电视公司3家:韩国广播公司(KBS)、教育广播公司(EBS)和文化广播公司(MBC),有以首尔广播公司为首的地方性地面电视公司11家。有4个频道提供全国公共地面电视服务:韩国广播公司2个频道,教育广播公司1个频道,文化广播公司1个频道。韩国数字卫星广播公司(KDB)是韩国唯一的卫星数字电视平台,2002年3月起在韩国提供直播卫星电视服务,呼号是“天空卫视生活频道”(Sky
Life),拥有卫星数字电视频道88个,数字声音广播频率60个,根据规定必须义务转播韩国广播公司第1频道和教育广播公司的节目。
将原《广播法》、《综合有线电视广播法》、《韩国广播公司法》和《有线电视广播管理法》合并为一的韩国《2000年广播电视法》于2000年3月31日起实施。《2000年广播电视法》囊括了所有涉及广播电视的法规,规定设立新的独立规制机构——韩国广播电视委员会(KBC),原有广播电视委员会和综合有线电视广播委员会随之取消。韩国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是韩国广播电视委员会,韩国广播电视委员会包括委员长、副委员长共9名委员由总统任命。为满足韩国广播公司运营的经费需要,韩国实行收视费制度。从1994年开始,收视费的征收委托给韩国电力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