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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电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2005-6-28
 
 

  今视网讯:省广播电视系统在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统一部署下,从七月份开始,全面展开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全系统将以积极、热情、诚恳的态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树立广播电视的新形象。现向社会各界公告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关于2005年开展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全省广播电视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省电台、省电视台(含公共频道);各市、县、区广播电台、电视台。

  (二)评议内容

  1、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以及广播电视法规的情况。评议广播电视节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情况。

  2、开展纠风和行风建设的工作情况。评议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的情况。

  三、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省民主行风评议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广电局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各设区市局、省电台、省电视台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对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步骤和时间安排

  时间从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学习动员阶段,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7月15日。
  2、民主评议和自查阶段:时间安排在7月16日至8月31日。
  3、整改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1日至9月30日。

  四、民主评议行风投诉方式

  (一)投诉电话:

  省广电局纪委、监察室:0791-8300844
  省电台:0791-8313166
  省电视台:0791-8338104

  (二)投诉信箱: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07号,江西省广播电视局纪委、监察室收;电子信箱:jxgdj@mail.jxdw.com

  (三)评议意见箱:共3个,省广电局主楼一层大厅和省电台、省电视台一层大厅各1个。

  以上是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的《实施方案》,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大家反映的行风方面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及时整改。

 
     
 
 
【我有话说】
编辑:周良
 
来源:今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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