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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广获准开办IP电视、手机电视

2005-8-3
 
    日前,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上海电视台正式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开办以电视机、手持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传播业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IP电视、手机电视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按照《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9号令)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证由国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按业务类别、传输网络、接收终端等项目分类核发。此次上海电视台被批准开办的业务类别分别是自办播放和节目集成运营业务。  
     
 
 
【我有话说】
编辑:黄熹
 
来源:中国广播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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