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工商局、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11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21号文”)和《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因为事出紧急,教育电视台接到文件后马上制定了相关行动方案,从5月1日到5月8日,本着“宁可错撤,不可漏掉”的原则,教育台先是撤下了所有已经查实的和“疑似”的不符要求的广告,当时撤下的广告数量占到了在播总广告比例的50%;之后,教育台这才本着“严肃紧张,认真负责”的态度,数次前往上级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请教和政策咨询,并与相关广告客户一起将部分“疑似”广告修改到合格,并为之验明正身恢复播出,此类广告约占在播广告的17%。所以说,经过这两个阶段的清理,目前教育台实际撤下的广告占在播广告总量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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