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2004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本年度CEG大赛的赛制方案。
本次大赛由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办,北京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奥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办。中文名称: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英文名称:China Esports Games(简称CEG)
以下为赛制部分内容的节选
『比赛项目』
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分为休闲类与对战类,共设12个比赛项目。
一、休闲类
1.围棋 2.中国象棋 3.桥牌 4.四国军棋 5.升级 6.拱猪 7.斗地主
二、对战类
8.反恐精英 (Half-Life:Counter-Strike) 9.FIFA足球 (FIFA Football) 10.魔兽争霸3:冰风王座 (Warcraft III: The Frozen Throne) 11.星际争霸 (StarCraft :Brood War)
『比赛组别、参赛队数和人数』
一、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分为:“业余联赛”、“职业联赛”、“电视擂台赛”。 二、“职业联赛”只设对战类项目,“职业联赛”分为“资格选拔赛”和“A级联赛”。
1.“A级联赛”是由国内水平最高的俱乐部队参加的比赛,2004年参赛队为8支。 2.“资格选拔赛”是由国内水平最高的选手参加的比赛,2004年自由报名,参赛人数不限。
三、“业余联赛”设所有项目的比赛,2004年自由报名,参赛人数不限。 四、“电视擂台赛”设所有项目的比赛,2004年通过“业余联赛”选拔产生,参赛人数待定。
『比赛组别关系』

『赛区』
2004年CEG设有: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沈阳、长沙、武汉、西安共8个赛区。
『比赛时间』
总体时间:2004年3月20日-2005年2月20日。
一、“职业联赛”比赛时间为3月20日-12月31日。
1.“资格选拔赛”比赛时间为3月20日-4月20日。 2.“A级联赛”比赛时间为5月22日-12月31日。
二、“业余联赛”比赛时间为3月20日-2005年2月20日。 三、“电视擂台赛”比赛时间为5月22日-12月31日。
『参赛资格』
一、休闲类项目的比赛不限制年龄资格。 二、其它组别比赛必须是在1986年3月20日前出生的人才有资格参加。
『报名』
一、2004年报名分为“业余联赛”报名和“资格选拔赛”报名。 二、报名采用网上填写报名表形式,报名时,每个选手应报真实姓名、身份证、年龄、性别、队伍ID、用户名(个人ID)、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三、报名时需选择:参赛赛区、参赛项目、交费方式。 四、“资格选拔赛”每人最多参加2个项目的比赛,其它组别比赛不限。 五、报名成功后得到确认,需尽快支付报名费,在交费得到确认后方可参加比赛。
『奖项设置』
一、2004年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总奖金为110万人民币。 1.“职业联赛”总奖金为110万人民币,其中“资格选拔赛”奖金为10万。 2.“业余联赛”奖金或奖品。 3.“电视擂台赛”奖金或奖品。 二、奖杯、证书的设置根据不同组别比赛颁发给优胜者,具体分配事项参见赛制部分。 三、奖品根据赞助商以及整个比赛的市场开发计划另行设定。
『竞赛办法』
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业余联赛”、“职业联赛”、“电视擂台赛”采用不同的比赛方法。
一、“业余联赛”竞赛办法:
业余联赛全部是线上比赛,采用自动积分制,在华奥星空与网上对战、休闲平台合作构建的中国网上电子竞技平台进行。
二、“职业联赛”竞赛办法:
职业联赛全部是线下比赛。 “资格选拔赛”采用单/双败淘汰制; “A级联赛”采用采用主客场双循环积分制,2004赛季共进行14轮比赛。
三、“电视擂台赛”竞赛办法: 电视擂台赛全部是线下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赛事关联』
一、“资格选拔赛”是“A级联赛”的选拔比赛,资格选拔赛各赛区各项目的前4名进入当地俱乐部,有资格参加“A级联赛”,每场比赛只有各项目1名上场,其他3名作为替补。 二、“A级联赛”每轮比赛的主场选手将参加“电视擂台赛”。 三、2004年“业余联赛”与“职业联赛”没有关联,2005年将根据业余联赛比赛情况选择优胜者作为“职业联赛”种子选手。 四、“业余联赛”每轮的优胜者将有资格参加各地“电视擂台赛”。
『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
一、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业余联赛”、“职业联赛”、“电视擂台赛”采用不同的计分方法。 二、“业余联赛”采用自动积分 (按胜率、等级、获胜场次),比赛结果由服务器自动计分。 三、“资格选拔赛”资格选拔赛采用淘汰制,没有计分,输两场即被淘汰。 四、“A级联赛”采用团队得分制。 1.四个项目各有得分。每个项目1分,每场比赛最高得分为4分。4个项目得分之和等于团队得分(团队得分相当于足球的进球数)。 2.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得1分,负得0分。 3.联赛结束,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4.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一)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净得分,名次列前; (三)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得分总合多者,名次列前; (四)积分相等队当年联赛全部比赛的净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五)积分相等队当年联赛全部比赛的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六)以抽签或附加赛的办法决定名次。
『降级制度』
一、“A级联赛”结束后,运动员不降级,选手的去留将由俱乐部自行决定。 二、“业余联赛”结束后,各赛区对战类前3名选手作为2005年“资格选拔赛”的种子选手。 三、其它组别的比赛不存在升降级制度。
『比赛日程』
一、2004年“资格选拔赛”总体比赛时间为:3月20日-4月20日 比赛场馆:每个地区4家——8家 时间:3月20日——4月3日(或根据比赛日程进行延长) 1.时间及赛程安排:

2.设备及裁判员安排:

二、“业余联赛”比赛时间为:3月20日-2005年2月20日,每月一轮,比赛通过计分系统自动统计,比赛将可以任何时间开始。 三、“电视擂台赛”比赛日程与A级联赛同时进行。 四、“A级联赛”比赛时间为:5月22日-12月31日,联赛日程表:


『比赛场地』
一、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使用的比赛场必须符合组委会制定的《电子竞技体育场标准及设施规范》的要求,只有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合格证书》或《临时使用证书》的比赛场,才可举办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的比赛。 二、各俱乐部对当年度比赛准备使用的体育场包括后备体育场,必须在联赛开始前一个月前向组委会提出审核颁证申请,符合要求的颁发《合格证书》或《临时使用证书》。 三、任何俱乐部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赛季期间迁移新的比赛体育场,必须于一个月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办理迁移体育场《合格证书》或《临时使用证书》。 四、各俱乐部所选择的比赛体育场,除非客观条件并经组委会批准,原则上俱乐部乘车从机场到达比赛场地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五、组委会有权决定体育场是否符合举办比赛的标准,有权将比赛安排在后备体育场、中立体育场或对方的场地进行。 六、2004年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 “资格选拔赛”比赛场馆选择在:网吧、电脑广场。 “A级联赛”比赛场馆选择在:室内体育馆、学校礼堂、电脑广场、电影院、网吧。 “电视擂台赛”与A级联赛”使用同一场地进行比赛。
『裁判员』
一、裁判员、技术裁判由组委会裁判委员会选派。 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必须遵守组委会裁判委员会、联赛委员会各项规定。 三、裁判员在每年资格选拔赛开始前进行选拔,裁判员必须通过技能测试与笔试考核,每赛区有40-80人获得《中国电子竞技裁判员资格证书》(1年有效)。 四、裁判配额: “资格选拔赛”:每地区40-80名裁判,具体分配制度根据比赛点报名情况而定。 “A级联赛”:技术裁判1人,项目裁判各1人,每场比赛每个赛区有5名裁判。 “业余联赛”:不需要人工裁判,由电子竞技平台自动判罚。 “电视擂台赛”:项目裁判各1人,每场比赛每个赛区有4名裁判。 五、执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或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筹)颁布的《中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分级办法》,进行裁判分级与联赛裁判的工作的管理。
『比赛监督、裁判员接待』
一、赛区接待比赛监督1人,裁判员由当地选拔。 二、接待条件、标准及支付办法,按照《比赛监督、裁判员开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比赛监督、裁判员由主场赛区委员会接待,俱乐部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介入该接待工作。 四、比赛监督、裁判员的工作用车由各赛区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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