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对象: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本省范围内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不受户口、年龄、工作单位及性质等限制)。近两年来,获得过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委命名表彰荣誉的先进典型人物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具体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为江西和本地、本部门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积极投身江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力弘扬井冈精神,求新思变、善谋实干,开拓进取,在改变本地、本部门的面貌方面有较大建树。
3、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出色成绩。
4、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依靠群众,关心群众,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